(公视新闻影片)寺庙占林地除罪? 森林法修法挨轰(旧宗教法形同虚设,请马总统积极改善宗教乱象)

台湾的山林越来越破碎,一遇豪大雨就容易酿成灾害,不过环保团体批评,明天即将在立 ­法院初审的「森林法」第八条修正桉,有可能让盖在国有林地的寺庙全都就地合法,让森林 ­的保护越来越倒退,不过提案的立委却说,这些寺庙存在好几十年,如果拆除才会造成水土 ­保持的问题。

照片上,寺庙的「成佛大道」,旁边都是土石流肆虐的痕迹,还有这间寺庙看起来也岌岌可 ­危,变成危楼。不过27号,立法院准备要审查森林法第八条修正桉,打算将国有或公有林 ­地,新增「让售」给「宗教团体」,也就是让原先非法侵佔森林的寺庙,全都就地合法化, ­令环保团体相当忧心.

根据林务局统计,目前国有林地或是保安林内,违规和违法的寺庙教堂,就有六百多件,地 ­球公民协会指出,如果「森林法」修法通过,其中,例如在国有土地上违法开发的南投中台 ­禅寺,也可以就地合法。环保团体不满国民党立委提这种会破坏山林的法案,出面谴责,不 ­过提案立委锺绍和认为,拆了这些违法的寺庙,才可能破坏水土保持。

尽管提案立委、自有一套保护山林的逻辑,不过环保团体认为这只是替非法寺庙解套,不符 ­合公平正义,他们呼吁立法院,应该为土地、人民安全以及后代子孙的最大利益来把关,不 ­应该通过这样的修正案。

记者 林静梅 郭俊麟 台北报导。





kc评论:

  台湾因为延用旧制法规约八十年(仅就道家、佛教二个宗教规范),宗教团体法规不健全,造成台湾宗教乱象,除了让假藉宗教之名的不法人士趁机歛财歛色外,像上面违反佔用国有土地的宫、庙、寺院等宗教团体,在台湾各地层出不穷。

 所以,政府对于新宗教法的提桉,应该要积极的进行,基于宗教有淑世原则,符合全民利益,打击邪淫乱伦信仰歛财歛色等不法。如果一个宗教团体会刻意佔用国有土地,或以男女双修歛财歛色,性侵台湾妇女等,出家人争夺侵占寺庙遗产捐款等,或团体吸收社会庞大资金而故意规避公开帐册(或二本帐册),未经生态专家的评估而自行大量乱放生。

  以上种种破坏台湾全民利益的不法行为,就已经失去了身为宗教团体教化人心、淑世的原则,那政府就要介入公权力,监督改善宗教团体的重大不法行为,就好比环境生态(动植物)如果受到外来物种的大肆入侵,而令稀有的物种受到毁灭时,如果我们还要乡愿的说:那是生态物种之间的自由竞争,我们不要干涉。 那结果将是劣币驱逐良币,台湾植物只剩下一堆杂草榕树,河川里仅剩下福寿螺、鳢鱼(鱼虎、雷鱼)、垃圾鱼、吴郭鱼。

所以违反宗教淑世原则、违反善良风俗而有怪力乱神淫乱的迷信、假藉宗教团体而搞政治活动者、聚歛大量社会资源而不愿公开帐目者、或因而使其他公益团体资源分配不均者,政府皆应站在全民利益的角度,避免人谋不赃、避免邪淫思想污染台湾人的善良风俗,应该在新的宗教法桉里注入新法规,以维持大多数台湾百姓宗教信仰的权益,而非宗教团体或少数人(即得利益者)之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