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评论南传佛教上座部及印顺法师 |
◆ 与昭慧法师商榷佛教与社会正义 |
Excerpt: 再来我还有一个疑问,要说弱势,东方的女性仍然是父权体制下的弱势,但很奇怪的是,法师对于”思凡”,”八敬法”等充满改革热情,但却对藏传喇嘛教裡层出不穷的性侵事件和骗财骗色事件,有些轻轻放过的感觉,莫非法师认为年老的比丘尼必须向沙弥顶礼,比无辜的女性被喇嘛性侵还来的严重?也有可能是法师有批评过密宗,但笔者没在媒体上看到,那就是笔者的错了;但若不是,那么法师对于佛教真正的大马蜂窝(西藏密宗)不敢去捅,而只挑苍蝇打,会不会也有些沽名钓誉之嫌呢? ........................................................... ◆ 与昭慧法师商榷佛教与社会正义 日前在贵坛一篇文章和弘誓学院102期,看到昭慧法师有关社会正义的看法,觉得其理论有许多值得商榷之处,第一是感到法师对佛教理论的认识并不深刻,第二是认为法师对社会正义等伦理学的观点稍嫌浅薄,第三是想以几点事实来质疑或询问一下法师一些言行间让我困惑(可能不只我)之处,期待这篇文章或能抛砖引玉,激起一些共鸣 首先,如果要讨论一个宗教与社会正义的关係,不能不离开教义去讨论,否则就没有意思,不知昭慧法师了不了解西方在启蒙运动后,自然神论者如何取代原先不义的教廷,而有了天赋人权的学说? 不知昭慧法师知不知道后来美国清教徒如何展开”独对上帝”的论述,如何抛弃教廷和皇权的权威,而展开社会公平正义的运动?如果仔细去检视,便会发现基督较早已不是原来部落型宗教,也逐渐不信人格化的上帝,反而更偏向自然神论那种非人格化的上帝,或是希腊信仰裡那种崇尚理性和智信,与讲究实证主义精神的” 神” 也就是说,那种讲究人人平等,不受奴役和压迫的社会正义,并不出现在讲究迷信与崇仰上帝权威的一神教经典裡,更多的是对于”自然神”(非人格化的神)的理智信仰,而与其说这种实证主义和基督教血缘相近,毋宁说自然神论者更接近大乘佛教的精神,启蒙时代的自然神论者,如伏尔泰,或是美国的开国元勳,如华盛顿等,率都不信传统基督教裡人格化的上帝 至于佛教呢?重点来了,法师应该相当清楚,佛教本身就是讲究人人平等的宗教,释迦牟尼在成道时说过:一切众生皆有如来智慧德相,只因妄想执着,不能证得;而他在成立教团时, 无论哪一种种姓,都可以在他坐下平等出家;在大乘佛教裡,更是没有男女之别,维摩诘经的舍利弗被一位天女训斥,华严经裡的龙女成佛,迦叶童女菩萨与胜鬘夫人,都是男女平等裡最好的例子,但如同前面所说,任何的平等精神,都只是理论,如果要探讨佛教与社会正义的议题,却离开教义不谈,那都是空口白话,佛教作为一个如此讲究众生平等的宗教,核心的要旨倒底是什麽?佛教所谓平等的立论倒底依据的是什麽?如果不弄明白,谈佛教与社会正义等诸多议题,就只是隔靴搔痒,笔者在这裡告诉法师,大乘佛教的平等精神不只有理论依据,更有实证依据,更可以直接的说,这种平等精神不是上帝给予,不是皇帝或统治集团的恩赐,不是哪一位学者所凭空想像出来,大乘佛教裡的平等精神,其实就是”法尔如是”的道理,那是什麽呢?那就是众生都有本来清淨,金刚不坏的”真实如来藏” 如来藏裡,一切平等,在富贵不多一分,在贫贱也不减少一分,众生的果报虽千差万别,但如来藏始终平等平等,无有高下,换句话说,大乘佛教的平等不只是一种空泛的学说,而是有实证上的依据,依照这种精神,那麽就必然存在有一种超越于觉知心上的律法,来约束人们的道德行为,这超乎觉知心上的律法,不因你是皇权贵族就有权豁免, 不因你是升斗小民就特别严厉,这种比自然神论的”独对上帝”,或是自然法学家的”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更进一步,说到底大乘佛教的如来藏法义根本就是”天赋人权”,只不过天赋人权仍只是一种学说,而大乘佛法裡如来藏的法义,却是一种能够被实证,被验证的真理 大乘佛教比之于其他宗教,更能被视为富有平等精神宗教的原因,在于佛教比其他宗教更尊重作为一个”人”的自由意志,基督教哲学家齐克果说过,人之所以被称为人,在于他有”选择”的权力,然而他的立论说实在是与他的信仰—基督教相反的,因为如果一切都是上帝决定,就不应该有自由意志的存在,反之亦然,但在佛教裡,却清楚说明这种行善或造恶,都与上帝无关,与统治者无关,一切的行为选择,都是出于你自己的自由意志,你若选择造恶,就不免轮转恶道;你若选择行善,就能享用人天福报;你若选择行菩萨道,便能在无量世以后成佛,所有行为的选择,不在于上帝或统治阶级的强迫,完全在于你自己,如果在一个独裁的制度下,你无法选择你的经济型态,无法自由行使你的言论自由,无法自由探究生命的意义,那某种程度上,你就不是一个俱有自由选择权的人,这就与如来藏平等的精神相违背,真正的大乘佛教,行善或作恶都是出于自由的”选择”,而造作行为所得的后果,也不是上帝或统制阶级所能改变,而必须自己完全承担,便算是父母子女,都无法代受,这中间没有株连九族的荒谬,只有真裡真相的确实描述,造善功不唐捐,作恶也逃避不了,这种佛教裡如理实在的平等真义,若离开如来藏而谈,那都是空谈 笔者要提醒法师一点,日本有一些佛教学者,例如袴谷宪昭和松本史朗,说什麽"没有如来藏的佛教才是佛教”,并将东方人不重视社会平等正义的元凶归罪于如来藏思想,这是完全弄错对象,这证明两位学者对于佛教教义完全是门外汉,真正造成东方人不重视平等精神的元凶,是以觉知心为如来藏的常见外道,他们所批判的对象,应该是统治阶级最喜欢的常见外道,这种常见外道,将有觉有知的觉知意识当成大乘佛教裡无我的如来藏,造成人格化上帝的形成,皇帝的觉知心便等于上帝,其实就跟罗马教廷的教皇意旨就等于上帝的意旨一样,永远都是要区分人我,镇压反对意见的,好比西藏的喇嘛教,存在上千年的神权高压统治,就是最好的例子,在这种根深蒂固的常见外道底下,便是将统治者化约成不可挑战的上帝,统治者觉知心的好恶就是上帝的好恶,这种以觉知心为律法的常见外道,与超乎于觉知心外的如来藏平等教义,是绝不相同的,这两位学者对佛教裡最精湛的教义完全不懂,试问拿掉如来藏法义,只讲世俗戏论的因缘法,有何平等精神科说?有何自由精神可谈?有何正义能被体现?这都是相当幼稚且可笑的 笔者认为法师所谈佛教与社会正义最大的盲点,就是昭慧法师与其师父印顺法师,似乎始终没弄清常见外道与真实如来藏法义的不同,也就是说他们没有深入探究六识论与八识论的相异之处,而拿掉八识论,仅剩因缘缘起法,那就永远只是世俗戏论,跟平等自由正义等完全扯不上边,试问一神教都还有上帝在人间的律法之外做最后的审判,而只讲六识论或缘起法的佛教,拿什麽来做超越觉知心外律法的道德基础?如果没有如来藏在不受上帝或统治者威胁下的忠实记录业果,那麽行善的人没有给其良善的后果,却反而便宜那造恶的人,那人间律法的存在右有何意义?人间的律法,或所有的平等正义等社会运动的实践,不是因为要为上帝服务,不是要谄媚当权者,说到底,人类天性对正义平等的追求,对慈悲公平等精神的深信不疑,都是在潜意识裡体现和实现他们尚未证知,却实际存在的如来藏所展现的平等精神,如果拿掉这点,不知法师有何立论基础,与其他尚有最后审判的宗教奢谈佛教与社会正义?那将永远是缘木求鱼,而且会被后世真懂佛法教义的人所轻视的!! 最后不免有一些疑问,法师口口声声说要帮助弱势,维持公平正义,但却似乎持有双重标准,之前佛教界盛传一件大事,那就是您在法义上无法回辩正觉同修会的同时,竟然一度动用法律力量,想要箝制他人的言论自由,据笔者所知,正觉同修会作风与四大山头迥异,是个不从流俗,专心探讨佛教第八识的实证教义团体,而四大山头,多与权贵或世俗人合流,接引初机虽然有功,但家业之庞大,政商关係之複杂,相比之下,正觉同修会真的只是一个黑暗中的萤火,昭慧法师您一向对台湾佛教的媚俗不能满意,但却从来不见您大动作的批评,相反的,对于真心探讨教义的团体,您不心平气和与之探讨,却想动用法律的威胁,去对付一个在资金,在道场家业上相对弱势的团体,后来您虽然撤回告诉(因为事实上教义探讨本就属于言论自由所保障),但似乎与您大谈”公平正义,保护弱势”的形象完全相反,古代的罗马教廷,似乎就是想用法律迫害科学家的,还有世界上的某些政治组织,好像也都用这个方法,那很奇怪的是,最反对这种作法的您,却不寻正当管道与人讨论法义,反而要用法律让人禁声,不是很矛盾吗?幸好法师最后撤回告诉,虽然可能是知道告了也不会赢,但不禁让人为昭慧法师您的”公平正义,保护弱势”得形象捏了一把冷汗 再来我还有一个疑问,要说弱势,东方的女性仍然是父权体制下的弱势,但很奇怪的是,法师对于”思凡”,”八敬法”等充满改革热情,但却对藏传喇嘛教裡层出不穷的性侵事件和骗财骗色事件,有些轻轻放过的感觉,莫非法师认为年老的比丘尼必须向沙弥顶礼,比无辜的女性被喇嘛性侵还来的严重?也有可能是法师有批评过密宗,但笔者没在媒体上看到,那就是笔者的错了;但若不是,那麽法师对于佛教真正的大马蜂窝(西藏密宗)不敢去捅,而只挑苍蝇打,会不会也有些沽名钓誉之嫌呢? 又其实法师您也误解八敬法,在大乘佛教里,如果是受菩萨戒,是没有八敬法的,先前说过,大乘佛教里不论男女和种族,只重视証量,一个没有证量的凡夫年长比丘,尽管是男性且批着僧衣,若遇到一位年纪轻的在家女性,但却是已经证悟如来藏的话,这位年长出家比丘反而是该对这位年轻在家女性顶礼的,所以八敬法在大乘佛教裡跟本是假议题,佛教裡真正该改革的,是西藏密宗的问题,西藏密宗在根本教义上,就是歧视女性,将女性视为洩欲工具的,法师您不应该对西藏密宗那种充满神权,父权,物化女性的教义视而不见,不该对层出不穷的喇嘛骗财骗色事件予以姑息, 说实在,男欢女爱是你情我愿,但若是披着佛教的外衣,以半强迫或迷惑等双修的藉口来残害女性,破坏家庭,而身为佛教徒却不敢举发,任令此种不义情况发生, 让弱势者在角落哭泣,那还奢谈什么佛教与社会正义呢?最后,请法师看看西藏密宗的祖师宗喀巴如何歧视女性的文章,希望法师能真正为社会正义,保障弱势尽一份心力,笔者最后提醒法师,要探讨佛教与社会正义,可能必须做到以下两点: 承认大乘法法裡的真实如来藏教义 用批判八敬法的精神来批判西藏密宗 谨以此拙文供养昭慧法师 注:底下是西藏密宗祖师对女性极不尊重的证据,要谈佛教与社会正义,第一恐怕就是要揭露这种不公义的宗教团体,让其摊在阳光下: 《《明妃颜殊妙,年可十五六,香花善庄严,欲乐于坛中。德带摩摩格,慧者加持彼,放寂静庄严,佛住虚空界。》》(密宗道次第广论,宗喀巴着,法尊法师译,妙吉祥出版社第303页)。 宗喀巴选择具相之明妃为「颜殊妙,年可十五六」者,加以「香及花」而庄严彼女,然后方与彼女共行淫欲之乐于坛城佛像之前,故宗喀巴言:「明妃颜殊妙……欲乐于坛中」。 《《先供物请白者:以幔帐等隔成屏处,弟子胜解:「师为金刚萨埵」,以具足三昧耶之智慧母--生处无坏、年满十二等之童女--奉献师长。如《大印空点》第二云:「贤首纤长目,容貌妙庄严,十二或十六,难得可二十。廿上为余印,令悉地远离。姊妹或自女,或妻奉师长。」》》(密宗道次第广论,宗喀巴着,法尊法师译,妙吉祥出版社第376页) 宗喀巴要求以私处完好无坏而年满十二岁至二十岁童女九人作为明妃,奉献与师长同乐而作供养。「等」字谓十二岁一人、十三岁一人、…乃至满二十岁一人,共为九人。 年 岁须在满十二或满十六岁之间,若有困难者,则可用满二十岁之未婚女人奉献师长行乐,以取得师长欢心,若超过二十岁以上者,则属于其馀手印之用者,不适合作 秘密灌顶之用,会使得密灌所应得之悉地皆远离而不能获得故。或者可以把自己的姊妹或自己的女儿,或自己的妻子作为明妃奉给师长。 原文网址: 与昭慧法师商榷佛教与社会正义 | 钵袋子--高高门庭深深水 | ledeparis | NOWnews 部落格 http://blog.nownews.com/article.php?bid=876&tid=576579#ixzz2HmRV37ms
|
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