喇嘛应该守法吗?(藏传佛教不是正统佛法,是印度教外道法)


日前看到一则报导,大意为中共政府为了让一群找妓女、酗酒、赌博以及看色情材料的喇嘛能够遵纪守法,正依据地方政府的安排对他们进行法律教育。而「国际西藏声援运动」主席玛丽·贝特·马尔凯(Mary Beth Markey)表示给藏传佛教的喇嘛们进行法律教育究竟有什么意义?他们的任务是进行他们自己的宗教教育。而且这种说法是对所有藏传佛教信徒的侮辱。这不可能是真的,就算这些指控是真的,也只是他们在道德义务方面的不足,不应该因此对他们进行法律上的惩罚。

「国际西藏声援运动」主席玛丽小姐的高论,真是令人不敢恭维,她先是坚决否认喇嘛找妓女、酗酒、赌博以及看色情材料,他认为喇嘛们一定是清淨的,不管喇嘛们曾在地球上发生过多少性丑闻桉、性虐待,甚至把女孩凌虐至死的cace,她都像隻驼鸟般的把头埋进沙堆裡说:「看不到,看不到,没有!」难不成玛丽小姐和喇嘛教根本是共犯集团;接着又怕真有其事,马上为其辩护:他们只是在道德义务方面的不足,这般辩护不正把喇嘛和世间道德要求极低的人画上等号了吗?如果找妓女、酗酒、赌博以及看色情材料不算犯法,不必接受法律教育,但可也严重违背社会善良风俗,连做一个基本社会人的能力都没有,这般下劣的浑球凭什么说是佛教修行人?凭什么受人尊重、讚叹、供养?

最后她表示「给藏传佛教的喇嘛们进行法律教育究竟有什么意义?他们的任务是进行他们自己的宗教教育。」

喇嘛的宗教教育是什么呢?他们自命为佛教中最崇高的一支,是否遵从 佛陀的教育呢?佛陀的弟子们不坏世间律法,平日听完 佛陀开示后林下水边静坐思惟,一旦出外托钵目不乱视、威仪庠序。可是这一大群约三百名喇嘛却是嘻嘻哈哈找妓女、酗酒、赌博以及看色情材料,严重破戒──犯淫戒、不饮酒戒,破佛戒律,违反世法;奇怪的是,怎会众多喇嘛集体游走犯罪边缘?这适足以证明他们的宗教──藏传佛教便是如此教育他们,果真的如玛丽小姐所言,不必法律教育了,没有用的,因为他们一生都要遵守喇嘛教自创的根本戒律─三昧耶戒─为无上瑜伽所施设之戒律,必要时可以杀害其他有情,将他人的女眷夺取过来,受用婬欲他人的女子;也可以行使一切取用偷盗,到处说妄语而达到与女人合修乐空双运境界的目标,这样做,都不算犯戒!所以喇嘛不守法是正常的,守法的反而不正常。

中阿含七法品木积喻经第五 世尊告曰:
「我为汝说,不令汝等学沙门失沙门道。汝欲成无上梵行者,宁抱木积洞燃俱炽,若坐、若卧,彼虽因此受苦或死,然不以是身坏命终,趣至恶处,生地狱中;若愚痴人犯戒不精进,生恶不善法,非梵行称梵行,非沙门称沙门;若抱刹利女,梵志、居士、工师女,年在盛时,沐浴香薰,着明淨衣,华鬘、璎珞严饰其身,若坐、若卧者,彼愚痴人因是长夜不善不义,受恶法报,身坏命终,趣至恶处,生地狱中。」

真正的修行人宁愿抱着炽然的木头受苦而死,也不愿抱着女人;喇嘛们却刚好相反,死也要抱着女人,足以证明喇嘛绝非佛门僧人,故 世尊授记其果报即是身坏命终,趣至恶处,生地狱中。

有智慧的人千万要远离喇嘛,免得被洗脑共赴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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