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哪门子心灵导师? (您还把邪淫的藏传佛教喇嘛神棍当作心灵导师吗?) 文/施寄青 2010年10月21日 不少心灵导师为满足一己私慾,宣称不必遵守世间法,要提升自己超越世间法,他们的著眼点都在男女情慾上。 娑婆世界中有各种不同文化、法律的国家,有的国家同居人口比结婚还多,有的犯通奸罪要处以绞刑或拿石头砸死。有些根本没有婚姻制度,无论男女性活动频繁。更有明文规定一夫一妻制的。
台湾不但明文规定一夫一妻制,还有通奸罪,世界上除回教国家外,台湾是少数还有通奸罪的国家,妇团努力想废除,但困难重重,反不及大陆的婚姻法文明,没有通奸罪。
教忠教孝却淫人妻
法利赛人为了罗织耶稣罪名,拿世间法来问难他,他说:「凯撒的物当归凯撒,神的物当归给神。」表面上,他将了法利赛人一军,实际上,他给宗教与国家法律划了一个界线。该交稅的依然要交稅,要奉献上帝的另当別论。
这些心灵导师何不扪心自问,为何会投胎至娑婆世界?而娑婆世间之大,为何偏投胎於台湾,如不满意台湾有通奸罪,何不加入妇团,一起来修法,废除通奸罪,好让自己可以堂而皇之介入他人的婚姻而不必负刑责。本来法律订的再严,也防堵不了情慾流动,没有通奸罪剩下的只是个人道德良知问题。
至於宣称因对方配偶混帐,所以介入有理的心灵导师们,忘了:「夫妻是缘,良缘、恶缘,无缘不合。」夫妻无缘怎会结合?即便是恶缘,也是他家的因果业力,外人哪有置喙的权利?何况是为人说因果的心灵导师。
作为心灵导师,每天教忠教孝,是否该严以律己?否则就应效法奥修或毛主席,宣称自己「和尚打伞:无法(发)无天。」而非表面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
文章来源: http://tw.nextmedia.com/subapple/articleblog/art_id/32900248/IssueID/2010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