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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藏传佛教、西藏密宗的「投名状」?? |
宗教投名狀
天呐!佛教界内怎会有「投名状」呢?!
男女双身修法(美名叫,无上瑜伽、大手印、谭崔瑜伽)是藏传佛教(喇嘛教)的即身成「佛」法,它不仅破坏世间的人伦轨范,而且违背 释迦佛的教义,三昧耶戒让跟喇嘛上床双修的女人于事后不敢到处张扬,否则,她会身败名裂、家庭粉碎,若背离上师则会被诛法咒杀,就像李连杰、刘德华和金城武主演港剧《投名状》的经典台词:「外人乱我兄弟者,视投名状,必杀之;兄弟杀我兄弟者,视投名状,必杀之。」。
苏格兰哲学家坎贝尔(June Campbell)曾跟卡卢仁波切(注1)搞「无上瑜伽」的双修多年后,伤心离开,却被恐吓不许讲出她在密宗裡的遭遇,否则将被咒杀死亡。详情请参阅拙文〈白马非马〉。
1986年被十四世达赖喇嘛认证为耶喜喇嘛(Lama Thubten Yeshe)所转世的仁波切耶塞喇嘛(Osel Lama)于24岁(2009年)对外宣布还俗并放弃仁波切的地位,以普通人身份在马德里研读电影,且在受访中申诉在僧院生涯的不愉快经验,他将这些记录藏放在某处,于他死后才会被公诸于世。真是有智慧的处理,如此可避免被咒杀或遭遇其他不可测的谋杀而无辜身亡。
三昧耶戒不是佛戒的探讨: 第一根本堕就是「违依止敬谤辱师」,
《大宝积经》卷57:「难陀。汝莫信我莫随我欲。莫依我语莫观我相。莫随沙门所有见解。莫于沙门而生恭敬。莫作是语。沙门乔答摩是我大师。然而但可于我自证所得之法。独在静处思量观察。常多修习随于用心所观之法。即于彼法观想成就正念而住。自为洲渚。自为归处。法为洲渚。法为归处。无别洲渚。无别归处。」(CBETA, T11, no. 310, p. 333, c29-p. 334, a7)
釋迦佛清楚地告诉我们:「不要盲目地信我、听我、随我的所有见解,你应该独自于静处思量、观察我自证所得的法(法界实相如来藏心),并用心修习而实证法,而后自归依于法,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的归依处。」这就是「依法不依人」,不是喇嘛说的「应认为老师同解脱之诸佛一样」,这是「依人不依法」。凡夫师如何能同佛一样?
第八根本堕为「轻蔑蕴即五佛体」。
朗钦加布喇嘛说:「修密行者自认本身的色、受、想、行、识五蕴是不纯淨、下劣的、如此见地则违犯此根本墮。」然而,四阿含诸经却处处说,五蕴是苦、空、无常,应生起厌离心。
《杂阿含经》卷1:「如是观受.想.行.识无常。如是观者。则为正观。正观者。则生厌离。厌离者。喜贪尽。喜贪尽者。说心解脱。 如是。比丘。心解脱者。若欲自证。则能自证。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如观无常。苦.空.非我亦复如是。」(CBETA, T02, no. 99, p. 1, a9-15)
《杂阿含经》卷33:「比丘如是禅者。不依地修禅。不依水.火.风.空.识.无所有.非想非非想而修禅。不依此世.不依他世。非日.月。非见.闻.觉.识。非得非求。非随觉。非随观而修禅。」(CBETA, T02, no. 99, p. 236, a11-15)
不依地、水、火、风来修禅,就是不依外四大、内四大、五蕴身的气脉来修禅,乃至不依觉观而修禅。
藏传佛教(喇嘛教)的喇嘛们读不懂阿含经,不解四圣谛的旨趣,尽在色身上作功夫:气脉、明点、脉轮、拙火等,都是男女双身修法的前置作业;因宝爱五蕴而无法断身见(萨迦耶见),又坚执意识心常住、令我见不断,解脱道的初果须陀洹无法证,无法解脱怎能奢望成佛?
三昧耶戒(非佛戒已如上说)只对信受它的人才有效,尤其,喇嘛的诛法对正信佛子是无用的,十年前,有人在网际网路公开呛声:「用诛法咒杀某人」,可是,如今某人仍健在,初机学佛人只要远离藏传佛教(喇嘛教)而归依正信佛教法师,就不惧被「投名状」繫缚。
(注1)卡卢仁波切(1904-1989)噶举派中层级很高的瑜伽喇嘛,已受过(出家的)不淫戒,并公开以僧侣的身分生活,但显为人知的是他有多位秘密性伴侣。我当时和他也有性关系,知晓他过着双重生活,并瞭解他(和许多其他的喇嘛)有办法在该体系内维持这样的生活。(《空行母-性别、身分地位,以及藏传佛教》,坎贝尔着,吕艾伦 译,正智出版社,页003) (注2)朗钦加布仁波切,「藏密修海」网站,http://www.zmxh.com/bbs/viewthread.php?tid=163 (注3)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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