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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說密宗雙修明妃的下場 |
**--【略說密宗雙修明妃的下場】VER.2--** 作者:Kc Wang 寫這篇短文時,心裡抱著沉痛的心情在寫,我對於每一位因為被密宗誘騙成功去當明妃的受害者來說,心中總是非常難過,希望這篇文章不會讓妳成為下一位受害者。 各位對密宗了解有限,所以不知道喇嘛搞雙修的問題有多麼嚴重,各位大概只能想像到女性被強暴,大不了加上懷孕或得梅毒而已。所以往往把這個明妃當作是自己太笨才會上喇嘛的當,或是自己太犯賤與喇嘛臭味相投愛玩性游戲。 但是切記:在性觀念上面,畢竟東方女性不同於西方女性。更何況她們也是基於想急著證道成佛才會落入喇嘛教的圈套裡。因此,請不要把明妃當作是A片的女主角看待,她們的處境是相當的不人道。 另外,對於一個很年輕又沒有性經驗的女童來說,要去面對一個強壯的喇嘛又擅於雙修持久不洩的喇嘛而言,這女童大概只要被喇嘛玩一次就差不多半條命去矣,如果是每天長時期的雙修,又還要被其牠喇嘛輪暴,那必然不久會死於非命。楞嚴經講到「肝腦枯竭」就是這個道理。至於女童因為沒有性經驗,生理結構無法承受長期間的性交,大都是下體大量流血不止而亡。 但這對於喇嘛追求「即身成佛」而言,犧牲明妃的生命是必要的,這在許多有名的喇嘛來說,他們閉關的地方往往後山會有一塊墳地專門埋葬這些明妃的屍體。 不論這個明妃女人的身體多健康,但只要被懂得採陰補陽的喇嘛雙修過,沒多久就會耗盡元氣。不是病死就是暴斃而亡,有些甚至一個晚上就被操死掉。 記得以前大陸有一位師兄在學正法以前曾經在密宗道場學密法,在陳健民的道場裡修行,他曾參觀過陳健民上師的閉關處,後山就有一塊地專門埋葬被騙來當明妃的女信徒,大約一段時間就會埋掉一個明妃。 當然也不會有人去通知她們的父母親人來收屍。所以她們的屍骨就永遠埋在這個荒山野嶺上的一座孤憤,沒有石碑或是刻上一段感人的墓誌銘,來紀念她們的犧牲。尤其是遠離繁華的都巿,在窮鄉僻壤的荒山野嶺上,死一個人就像是死掉一條狗一樣的簡單,不會引人注意。尤其是在早年達賴十四世統治的時代,西藏發生這樣的事是很平常的,只要農奴還不起高利貸,就要拿農奴的女兒抵債。最後這女兒送去喇嘛廟裡下落不明,也沒人知道她的下場如何?各位有空可以去找來「阿姐鼓」的歌詞來看看,就知道為什麼叫做阿姐鼓?一個尋找自己姐姐下落不明的一首與西藏有關的歌。 但是現在的西藏因為被中國解放後,現在的西藏喇嘛不敢明目張膽的幹,但是還是會暗中的搞。在西藏或四川旅游的內地人士或是台灣香港的旅客,偶而會有女性晚上被當地人綁走失蹤的事情。而四川色達附近旅游的外地人或外國人,也常會被當地的旅館工作人員警告,晚上入夜不要在外游蕩,因為晚上會有喇嘛成群結隊的在綁架外地女性游客,目的為何?用膝蓋想就知道。 因為是外地游客,所以警方也無從查起,往往就不了了之。我曾經看過一位香港女游客現身告白她在西藏旅游差一點被綁走的故事。當然啦,因為信奉密宗的外地女性游客失蹤的事經是平常的事。家人往往以為自己的女兒可能在西藏出家去了,不會想到她自己的女兒已經成為喇嘛的明妃或是的一坏土丘孤墳?
以上這些事情很可能是延續西藏的一個特定節日傳統習俗,那個節日一到,喇嘛們被寺廟放出來,可以肆處在外抓當地的女性回寺廟裡強姦。如果不是這個節日就不可以。但自從被中國解放以後,這種夭壽沒天良的節日都被禁止。但在喇嘛教信仰的蒙古人入侵中原漢地統治時代(元朝),漢人的女兒要出嫁之前,要先向地方主管婚配的單位申請,然後要把未完婚的女兒先送到喇嘛廟裡面「實習」一段時間,被廟裡的喇嘛逐一睡過後,懷上喇嘛的賤種後,才允許將女兒發還婚配。女性被密宗性侵害的事情,是從元朝就開始的,現在的明妃被性侵乃至被殺掉,那只是密宗延續傳統的「文化」之一。 所以喇嘛教的雙修明妃問題不僅僅是懷孕、性病或被禁箇失去自由這麼簡單,這還包括了上述所謂的「誘拐良家婦女」、「姦殺」的刑案,或是最後被當作是宗教儀式的「獻祭品」,也就是被「謀殺」掉,而這屍體也會被回收再利用,將屍骨做成為密宗法器--人皮阿姐鼓、剛令(骨笛)或者是嘎巴拉(頭蓋骨碗)、人骨唸珠。 或許會有人疑惑:為什麼要用年輕女人的骨頭做法器?答:因為尚未生育的年輕女子的骨頭潔白又堅固,如果長時間把骨製法器盤在手上把玩一年,它吸收了人體的油脂,還會讓骨材法器變得很溫潤光亮,讓法器在巿場上有不錯的價格。學過密宗的人,大都蒐藏過人骨唸珠,只是這骨頭是從哪裡來的?是人的還是動物的?這就不得而知。但可以確定的是這骨頭的主人怨氣不會消失,會跟著你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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