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Truth of Tibetan Buddh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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über die Dalai Lamas

佛教未傳入西藏之前,西藏當地已有民間信仰的“苯教”流傳,作法事供養鬼神、祈求降福之類,是西藏本有的民間信仰。

到了唐代藏王松贊干布引進所謂的“佛教”,也就是天竺密教時期的坦特羅佛教──左道密宗──成為西藏正式的國教;為了適應民情,把原有的“苯教”民間鬼神信仰融入藏傳“佛教”中,從此變質的藏傳“佛教”益發邪謬而不單只有左道密宗的雙身法,也就是男女雙修。由後來的阿底峽傳入西藏的“佛教”,雖未公然弘傳雙身法,但也一樣有暗中弘傳。

但是前弘期的蓮花生已正式把印度教性力派的“双身修法”帶進西藏,融入密教中公然弘傳,因此所謂的“藏傳佛教”已完全脱離佛教的法義,甚至最基本的佛教表相也都背離了,所以“藏傳佛教”正確的名稱應該是“喇嘛教”也就是──左道密宗融合了西藏民間信仰──已經不算是佛教了。

   
                  活佛是否可以奉旨強姦?
 
 
宗教應該能被普通民眾所能接受,且與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化相符。
有人調侃《西游記》,有背景的妖怪無論闖多大禍都會被主子帶走,沒背景的妖怪被孫悟空遇上了就得被一棍子打死。所以,吳承恩寫《西游記》其實是諷刺封建社會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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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強姦罪,按照法律規定包括暴力、威脅及其他方式。其他方式包括利用封建迷信、邪說邪教引誘、脅迫、欺騙,姦淫婦女。

筆者進行搜索發現,利用迷信、邪教等進行欺騙、洗腦、精神控制,最終達到強姦女性的案件已公開多起,均被認定為強姦罪。
類型包括,以必須與自己發生性關才可以轉運為由欺騙、以必須與自己發生性關係才可以擺脫鬼神跟隨為由恐嚇、以神仙附體後要求女子發生性關、更有“日月氣功”教主自稱“宇宙代言人”要求女信徒進行身體供養和雙修法修煉,再有王興夫以藏傳佛教中有雙修法門對女弟子身加持。

以上種種情節,本質都是一致的,看似都是女性“自願”或“同意”發生性關。但是,如果剝離了宗教、邪教、迷信等說法,女性根本不會同意。因此,司法實踐中直接將這些情況認定為強姦罪。

上述案例中,被判刑的基本都是普通人。除了王興夫通過違法購買一張藏族身份證騙取了藏傳佛教僧人身份外,其他人都沒有官方認定身份。所以,普通人被認定為強姦罪沒有任何障礙。

那麼問題來了,如果是喇嘛或者國家認證的活佛呢?
 
是否因為有了國家認證的身份,就可以讓女弟子來雙修?

來讓女弟子以身體供養?來對女弟子進行身體加持?

來對女弟子進行精神控制,要求女弟子無條件服從,最終發生性關呢?

筆者認為,答案是否定的。

如果普通人雙修法構成強姦罪,活佛或喇嘛不構成犯罪,是合法修行法門。那是否可以理解,活佛和喇嘛是奉旨強姦?

如果當真如此,那以後活佛資格、喇嘛身份,甚至擴大到所有宗教的頭銜,應該會價值連城。

理由很簡單,我國反貪腐、掃黑除惡的高壓態勢之下,連腐敗官員和黑惡勢力都沒有特權,要依法處理,承擔法律責任。但有了活佛或喇嘛等宗教身份,卻反而能脫離法律制裁,合法強

筆者認為,這一說法,明顯是不能被我國普通民眾所能接受的,是對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極大的破壞。

在此,筆者的態度還是非常明確。我國的宗教法治化治理,最先需要確認的就是雙修法違法,應該認定為強,別管犯罪嫌疑人套了什麼殼,批了什麼衣服。

如果國家認證的活佛或喇嘛進行雙修法可以合法,那國家就是在包庇強犯,就是強姦犯的幫凶。

發布於 北京 吳律師
轉引自知乎:盼望團圓

當國家、政府承認西藏密宗喇嘛教為合法宗教之時,
 
是否等同於附帶直接承認喇嘛教核心教義之男女雙修也是合法的?

以下補充在大陸、港澳台和西方社會流傳甚廣的宗喀巴《密宗道次第廣論》
 
之秘密語被破解之後的真實意思:
 

宗喀巴則認為,應有明妃合作而取得紅白菩提心,以之作為秘密灌頂之用:《《為講經等所傳後密灌頂,謂由師長與自十二至二十歲九明等至(謂須由師長與自十二 歲至二十歲各種不同年齡之九位明妃,一一與之交合而同入性高潮中而觀樂空不二,而後一一射精於明妃下體中而收集之),俱種(具備九明之紅白菩提--上師與 明妃混合後之淫液--俱有男女雙方之種子)金剛(此淫液名為金剛菩提心)注弟子口,依彼灌頂。如是第三灌頂前者,與一明(與一明妃)合受妙歡喜;後者隨與 九明等至(後者則是隨即與九位明妃同入性高潮中),即由彼彼所生妙喜(而取得甘露為弟子灌頂),……》》(21-399~400

 

宗喀巴云:《《先供物請白者:以幔帳等隔成屏處,弟子勝解:「師為金剛薩埵」,以具足三昧耶之智慧母--生處無壞(生產 之處無壞)、年滿十二等之童女--奉獻師長(以私處完好無壞而年滿十二歲至二十歲童女九人奉獻與師長同樂而作供養。「等」字謂十二歲一人、十三歲一人、… 乃至滿二十歲一人,共為九人)。如《大印空點》第二云:「賢首纖長目,容貌妙莊嚴(容貌必須美麗),十二或十六(年歲須在滿十二或滿十六歲之間),難得可二十(若有困難者,則可用滿二十歲之未婚女人奉獻師長行樂,以取得師長歡心)。廿上為余印(若超過二十歲以上者,則屬於其餘手印之用者,不適合作秘密灌頂 之用),令悉地遠離(會使得密灌所應得之悉地皆遠離而不能獲得故)。姊妹或自女,或妻奉師長。」》》(21-376

 

宗喀巴複云:《《修「密灌頂物」者,次由師長具主尊慢,將俗女身觀空之後,(觀想出)生天女身,先應加持金剛蓮華(先應加持明妃之女陰),而(與明妃同)入等至(同入性高潮),(于性高潮時應)念誦:「嗡薩縛達塔伽達阿奴惹迦那,班拶娑跋縛,阿摩郭吭。」此出幕經與集密經。(然後再觀)想以心間種子放光召 請毗盧佛(密宗所說之雙身像報身佛)與佛眼等入定(入性高潮中一心不亂、不起分別心),(再觀想毗盧佛父母行淫大樂而流出紅白菩提--淫液)從毗盧門(從 自己頂門進)入自身中,大貪融化,經阿縛都底(經中脈)至金剛摩尼(至龜頭),堅固俱生(令陽具堅挺不軟而生起俱生樂不中斷)。如集密後續云:「金剛蓮華 合(男女二根和合),集諸有金剛(收集諸有之金剛心--精液及女方之淫液),身語意加行(指行淫過程中之身語意業努力等行為),彼悉攝心(悉攝入於男女雙 方淫液菩提心)中,由金剛路出(由尿道出精),降于弟子口(再注入弟子之口中)。」》》(21-376~377

 

宗喀巴又云:《《傳密灌頂法者,次從蓮取其金剛(接著從明妃之下體取其金剛心--淫液):以大指無名指取摩尼寶(以手指撮取上師射於明妃女陰中之精液), 勝解「如來化汁與自菩提心無二」(應當生起勝解:如來化現之汁液與自己之菩提心精液無二);恐彼持「語金剛彌陀慢」之弟子見而不信,故遮其面,非彼手眼所及(不令弟子眼見或以手觸及),誦金剛鬘經所說之:「過去金剛持,為佛子灌頂,以妙菩提心(以如是上妙之淫液菩提心),今為子灌頂。」又誦:「嗡啊班拶枳 吽」等主尊咒,(將淫液--金剛心)置彼口中。弟子亦應想是毗盧佛等一切如來總集體性,念誦「阿賀摩訶蘇喀」而咽,咒義為稀有大安樂。次明妃從定起(然後 明妃從一心受樂之境而起身),不著衣服,于蓮華(於自己之女陰)中取甘露滴,如是置彼(如是置於彼受密灌之弟子)口中,彼亦如上而飲(弟子亦如前面上師所 授一般而飲之)。言如是者,謂非眼手之境(不許弟子觀見及手碰觸之),亦以大指無名指取,如前誦咒及頌(而賜與弟子嘗之)。言如上者,謂以總集一切佛心 (觀想一切佛父母合于上師與明妃身中而行淫受樂流出紅白菩提心,由密宗行者收集之)而飲,亦如前誦「阿賀摩訶蘇喀」。月稱論師……等說:雖一弟子(雖然灌 頂時只有一位弟子受灌),亦須父母俱傳秘密灌頂(亦須上師與明妃二人在密灌壇場同時行淫而傳秘密灌頂),缺一不成(若缺明妃或上師其中一人,即不如法)。》》(21-376~377

 

隨後之灌頂,宗喀巴如是云:《《如是五次第論及攝行論亦說:將菩提心(將淫液)安置瓶內或杯中而為(弟子)灌頂。明顯雙運論說:師長以大指無名指,(將淫液)授弟子口之後,仍將(其餘)菩提心(淫液)放螺杯等中,和以香水,唱吉祥頌為先而為灌頂,引月密空點經為證。……秘密灌頂之體,如大印空點第二云:「由大無名合,受用入內身,爾時生正智,猶如童女樂。」謂以師長父母空點安置舌上(此說以上師及明妃之淫液安置于弟子之舌上),由嘗彼而生妙樂三摩地(由嘗彼淫液以引生淫樂而入妙樂之一心不亂境界)。……秘密灌頂之後,弟子先以「菩提金剛」等文請白師長。師長次以前所供養、具三昧耶與律儀之明妃,或其餘有妙色像者(師長隨即以受灌頂之弟子在方才所供養之美麗明妃數人,或其餘具有妙色像之明妃,指示弟子),

 

告(告訴弟子)云:「此悅意色像,佛觀汝應依 (「佛」觀察而認為:汝應依止此等妙色之明妃而修雙身法),輪次第結合(自己中脈內之五輪須依次第與明妃之中脈五輪結合:謂全身皆須緊密結合,及由下體運入明妃中脈下端,而與明妃之明點在明妃之中脈五輪內結合運行),當受勝妙樂(應當由此享受殊勝之妙樂),由金剛跏趺(由坐姿之淫行及第四喜之樂空雙運), 心(精液及覺知心明點)入摩尼(移至龜頭)中(而引生第四喜大樂)。」令其了知(令弟子知曉此密意)而(將諸位明妃付)與弟子(弟子隨即與此眾位明妃而共修雙身法)。……明妃以紅花等妙香塗飾(之)裸體(內有淫)水(出)生,(手指自己之下體而指)示弟子曰:「稀有妙蓮花(這是稀有美妙之蓮花),具一切安樂(具備一切安樂),若如法依止,我常住彼前;親近諸佛等,如作蓮花事(若作雙身修法之蓮花事業),自在大樂王(此謂密宗所說之報身佛--譬如密宗之普賢 王「如來」),恒於此中住(永遠都是住在此蓮花中)。奔拶(依止)木叉(解脫)賀(可喜可賀)。」》》(21-377~382)。此即西密黃教宗喀巴所說 之密灌也。

 

宗喀巴又云:《《秘密灌頂(之目的),為令(弟子)成為信慧之田,守護三昧耶,及清淨語。成「信田」者:謂於密咒(及)密行 (雙身修法)不生邪疑,信心堅固。令成發生彼信法器之理:謂將明妃奉獻師長,及嘗師長明妃等至二界(及嘗二人交媾大樂後射精之男女混合後之淫液),由師長與本尊力故生殊勝樂,遣除不信。……空界,.拏熱跋謂(為)師長父母(上師為父、明妃為母)金剛(陽具)蓮華(陰戶)交合(名為)空界。此中實具二界(此 空界其實具有上師之種子及明妃之種子,故合名二界)以及香水(以及淫液),餘者集其淨分精華。清淨語者,謂不異「主尊父母」之「師長父母」等至(性高潮中之一心不亂境界)所生俱生喜之密物(所生第四喜而射精混合後之淫液),與請十方一切諸佛菩薩所化體性無可分別(謂諸佛亦由此紅白菩提種子所生,故皆同此體性故無分別);具大力故,嘗彼能生大印點中所說如童女樂。如是彼樂下至舌喉等處,能淨彼彼諸處脈風,故能淨語。由舌嘗受菩提心味能淨語者(由舌嘗淫液味而能清淨語業者),是密灌頂之力。由身領觸二界(由色身領受上師與明妃行淫混合後之淫液所產生之)觸塵、能淨意者(而能清淨意業者),是第三灌頂力。如是由彼勝物因緣,加持脈風及菩提心,故成修脈風猛利等瑜伽之器。由修彼等,成自加持幻三摩地之器,故于修習彼道獲得自在。》》(21-416~418

 

如宗喀巴云:《《若謂「此處須以師長教授、了知四喜差別」;四喜云何?如穗論第五云:「此從波拉根本(此乃是從明點等觀想,以雙身法合修作為根本),從密蓮華、金剛摩尼,生前歡喜等三(從秘密之陰戶、男性之龜頭而生起前三種歡樂之喜),於摩尼中生俱生喜(最後則於龜頭中生起第四喜,名為俱生喜)。此是一種建立。」又引時輪宗云:「液始從髻處,至毫蓮為喜(觀想精液白菩提心「明點」從頂門處出現,降至金剛毫端「龜頭」或陰戶而生第一喜);勝喜與妙喜,從喉心處生(「勝喜」與「妙喜」,則是將龜頭中能生淫樂之明點上升至心處與喉處而出生)。臍處起離喜 (「離喜」則是將明點降至臍輪時出生),乃至密蓮華(乃至再降至秘密之陰戶中亦可生離喜)。至密金剛寶,俱生喜不出(「最秘密之金剛寶」第四喜,則是在明點降至龜頭或陰戶中而引生最大樂觸時,卻可忍住而不射精,因此而永住最高潮中連續不斷,並因此獲得世間最大之樂觸,此喜即是第四喜,名為俱生喜,故說「最秘密之金剛寶--俱生喜不出精」)。」前者從金剛根本起(前者是從金剛行者的根本「陽具」開始),未至摩尼中央(尚未到龜頭之中央時),隨處所別,生三種智喜(由明點隨處所到而作分別:生出三種「智慧」之淫觸喜樂)。由斷上上品及上品中品三粗分別,安立歡喜、勝喜、妙喜(由於斷除三種粗分別而安立「歡喜、 勝喜、妙喜」三種)。雖有微細下品,由無粗者,立俱生喜(雖然還有微細下品之「嫌惡」分別存在,由於已無極粗之嫌惡之分別,所以建立第四喜為俱生喜)。……如鬘論云:「由慧合吉祥(由密法智慧之男女和合而生吉祥),正表示真實(正確地表顯示現法界之真實相),從金剛跏趺(此真實相之證得,要從男女坐姿交合之法引生至樂,直到其樂引起呼吸暫停之時。詳後數句中舉示),心入摩尼中(將紅白菩提心運入龜頭中而生起)。」……謂四喜中立俱生智為此慧智(這是說:在四種歡喜中建立第四喜證得之「俱生喜智慧」為此雙身法所證得之智慧)。生起之時,謂菩提心至金剛摩尼未出之際(俱生喜生起的時候,是說在精液已出至龜頭,享受極樂而尚未射出之際)。金剛跏趺,謂住摩尼、二鼻孔內停息之時(金剛跏趺之意,是說:將明點及精液出至龜頭引生極樂觸,而控制不令出精,長受最高潮之樂觸至幾乎不能忍受,令鼻息停止之時,名為「金剛跏趺」)。毳衣大師說生時與體性同前(毳衣大師說:俱生喜出生時節因緣及其體性,是與前面之三種喜相同--皆由淫觸而出生),四歡喜中,說於勝喜、離喜、中間而生(於四歡喜中,都是要從淫觸之前三種喜樂而出生)。薩惹哈師亦說俱生智為第三灌頂。若傳女子灌頂,「于金剛處」當知為蓮(若是為女子傳授第三灌頂時,應令女弟子知曉「于金剛處」一語所說者是「陰戶」)。此如妙吉祥口授論第三灌頂時云:「由虛空界金剛合(由觀想金剛界本尊父母和合及自身與明妃交合中之二人明點淫液相和合),具正眼者生大樂(具有真實知曉此法之正眼者,能因此生起大樂);若於正喜離欲喜(若于正受高潮之喜樂時,能遠離射精貪愛之喜),見二中間遠離堅(就見到遠離二邊之中間正道,而得遠離射精之貪愛,令下體永遠堅固不軟而常受至樂永不間斷)。蓮空金剛摩尼寶(陰戶空性與摩尼「龜頭」是金剛乘之寶),蓮藏二合金剛趺(陰戶與陽具二者交合而進入至樂、鼻息暫停時),若時見心入摩尼(若當時看見明點精液運至龜頭而能不射精),知彼安樂即為智(了知彼受樂而不致射精,能永受至樂之道,即是金剛乘之智慧);此是圓滿次第道(這是就是圓滿「佛 法」究竟修證之次第法門),最勝師長共宣說(這種法門是證得最殊勝境界之師長所共同宣說者)。貪離貪中皆無得(淫樂之貪與離射精之貪,此二者中之樂觸正受 其實皆無所得--並無物質之法可得),剎那妙智於彼顯(但是在二根交合之剎那間生起之妙智,卻於彼交合之際顯現),八時一日或一月(密宗行者應當每日八個 時辰,或全天、或整整一個月),年、劫、千劫受此智(或整整一年、整整一劫、整整一千劫中,不斷地在第四喜之交合快樂中正受此智慧)。」正灌頂時受須臾 頃,正修習時、長時領受經八時等(在正受灌頂時,只享受「舌嘗上師與明妃之淫液時引生」短暫之快樂;經此灌頂後進入雙身法之正修習時,則須長時間之領受此 樂,譬如每日八個時辰受此樂。「等」字之意為:全天、整月、整年、整劫、整整千劫而受此樂)。》》(21-383~384

 

以上文字,轉引自曠世巨著——《狂密與真密》,宗喀巴邪淫教導之原始出處來自于妙吉祥出版社所出版《密宗道次第廣論》,

列為《狂密與真密》參考數目共262條——第2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