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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查「達賴喇嘛的人權紀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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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達賴喇嘛的政治學老師 哈勒爾,居然是希特勒納粹的黨衛軍
以下是李敖引述一九九一年五月十五日的「人民日報」所發表的,由卜問寫的「達賴喇嘛的人權紀錄」 ![]() ![]() 卜問從西藏現存檔案資料中舉證了許多恐怖的、血淋淋的西藏「人權」情況 法典有法 卜問說達賴喇嘛在一九五九年之前統治西藏地方的時候,也是有法的──沿用了三百多年的所謂「十三法典」和「十六法典」。 在這兩部法典中,按人的血統貴賤、職位高低,規定「人有上、中、下三等,每等人又分上、中、下三級」。 藏王、大小活佛及貴族屬「上等人」, 商人、職員、牧主等屬「中等人」, 鐵匠、屠夫和婦女等屬「下等下級人」。 各等人的生命價值也是不同的。 「命價」為「草繩一根」的「下等下級人」 居然還能為等級定出價值來: 「上等上級人」的「命價」為「無價」,或「遺體與金等量」, 作為「上等中級人」的「命價」為「三百至四百兩」(黃金), 而被列為「下等下級人」的鐵匠、屠夫、婦女等,「命價」則為「草繩一根」 ![]() 十三法典第四條:「重罪肉刑律」規定有「挖眼、刖足、割舌、砍手、推崖、溺死、處死等」 現存資料中還藏有不少達賴喇嘛統治時期的五〇年代拍攝的照片,有挖去雙眼,有剁去右手的,有砍掉一隻腳的,以及各種刑具,至今仍保存著 ![]() 一口油鍋 報導還提到北京民族文化宮展出文物照片五十三張,實物八十二套中,有個實物是一口油鍋,說明寫著: 農奴被砍掉手、腳之後,行刑者將其殘肢傷口放入燒沸的油鍋,用以止血。曾有三個農奴慘死在這口油鍋旁。 被剝皮的小孩 還有農奴主剝下的一張小孩的人皮以及砍斷的幾隻手。 李敖說道: 這樣子的「西藏人物的歷史與文化遺產」,可未免太傷感情了吧? ![]() 祝壽達賴......頭顱兩顆......人皮一整張...... 卜問在檔案中還發現一些原件的信件: 「致熱刀頭目:為達賴喇嘛念經祝壽,下密院全體人員需念忿怒十五施食回遮法。為切實完成此次佛事,需於當日拋食,急需濕腸一副、頭顱兩顆、各種血、人皮一整張,望立即送來。束斯稍夏帕空」 下面還有另一份信件,也是要頭顱、腸子......等等 ![]() ![]() (中略) 以上文章來源: http://www.wretch.cc/blog/aliangStudio/23501414 版主意見:如果您認同這篇文章,請花兩秒幫忙按「推薦」,讓更多人知道藏密的真相 可以救護更多人不被傷害、功德無量喔!拜託、拜託!感謝。 其它更多達賴喇嘛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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