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Truth of Tibetan Buddh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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über die Dalai Lamas

佛教未傳入西藏之前,西藏當地已有民間信仰的“苯教”流傳,作法事供養鬼神、祈求降福之類,是西藏本有的民間信仰。

到了唐代藏王松贊干布引進所謂的“佛教”,也就是天竺密教時期的坦特羅佛教──左道密宗──成為西藏正式的國教;為了適應民情,把原有的“苯教”民間鬼神信仰融入藏傳“佛教”中,從此變質的藏傳“佛教”益發邪謬而不單只有左道密宗的雙身法,也就是男女雙修。由後來的阿底峽傳入西藏的“佛教”,雖未公然弘傳雙身法,但也一樣有暗中弘傳。

但是前弘期的蓮花生已正式把印度教性力派的“双身修法”帶進西藏,融入密教中公然弘傳,因此所謂的“藏傳佛教”已完全脱離佛教的法義,甚至最基本的佛教表相也都背離了,所以“藏傳佛教”正確的名稱應該是“喇嘛教”也就是──左道密宗融合了西藏民間信仰──已經不算是佛教了。

   
                  ◆2012年宗教性侵犯罪行,可能已開始滲入香港(給香港地區佛教徒及百姓的忠告,及真假喇嘛的鑑定法)

圖 說:江湖一點訣,說穿了不值錢!密宗喇嘛知道眾生的投機心態,將印度教的性力派外道法,混入佛門中,藉此對顯教的有錢有色的在家人、出家人騙財騙色。如是 宗教神棍、江湖郎中,以極龐大嚴謹的組織,在全世界進行思想洗腦滲透,其中以達賴喇嘛所統領的宗教詐騙集團為最具代表性!全世界的密宗詐騙案件(騙財騙色 的性侵案件)都顯示與達賴所繼承的黃教格魯派有關,也佔所有性侵案件比例之最大宗。


如今透過網路的方便化,正覺教育基金會的各種文宣,以及真心新聞網的報導,世界正在悄悄改變,我們掀開藏傳佛教男女雙修,千年以來不為人知的底細。如同掀 開了這座男女雙修銅像一般,發現密宗雙修的秘密,原來只是男女二根交合。如果說藏傳佛教以二根交合而到達性高潮及不洩精,卻公然地在佛殿裡搞雙修,或喇嘛 與牲畜交配,卻忝不知羞恥的說是「不落分別」的境界...如是等邪見邪行卻當作是「開悟、成佛」的「證量」,試問各位:那一切野狗野貓路邊隨意交媾時,私 毫沒有在意路邊行人,如是符合密宗的「不落分別」之邏輯,豈不是一切發情交媾的畜牲,都已開悟成佛? 怎不見密宗喇嘛對牠們行大禮拜?並恭敬的迎回喇嘛廟 裡供奉?如此也可以改善台灣流浪動物的社會問題。

不論從史學的角度或佛法的角度來說---「藏傳佛教非佛教,雙身法非佛法!」台灣是個宗教自由的國家,但是政府機關也不能因此而不管事,放任外來的邪教在 台灣以「劣幣驅逐良幣」,導致台灣人被邪教洗腦,漸漸貪淫好色,甚至把自己未成年的女兒送到密宗神棍的狼爪下,造成台灣每年至少數以千計的喇嘛密宗性侵婦 女兒童的受害事件...。台灣在三十年前,本來是一個清淨善良的社會,不論在治安、環保、政治上,還是宗教信仰上面,可是三十年後,工業污染河川空氣已見 不到以往的清淨,宗教信仰亦同,人民的善心已敗壞凋零,邪淫宗教入侵台灣二十年,把亂倫的邪法引入台灣,把善良的台灣人洗腦,硬生生的把人類的劣根性,挖 掘並發揮,竟然可以把性交、性高潮當作是開悟成佛的方法...
可嘆~天下之惡莫過於此!
可悲~人類愚癡莫過於此!


所以,我們對於「宗教自由」的定義,絕對不是像政府機關的公務員,以消極、放任、怕事的態度,將「宗教自由」的口號,作為政府機關無知無能的搪塞藉口。台 灣人不需要這種假藉佛教的名義,潛入佛門中廣歛財色的邪淫「宗教」,台灣及大陸的政府機關人員,私毫沒有宗教常識(尤其是密宗喇嘛教),或受到以政治考 量,沒有任何管制上限及管理辦法,隨隨便便地核準放行這些藏傳佛教、西藏密宗的道場精舍,以及西藏流亡喇嘛,大肆在台灣成為「合法」的宗教!難道這就叫做 「宗教自由」嗎?我呸!

呼籲政府機關主動解決真喇嘛與假喇嘛的問題!要求所有密宗道場的住持,以真槍實彈的方式,公開、公平、公正的態度,來解釋其男女雙修到底怎麼修?同時也能 讓媒體LIVE實況報導。如此才是符合「宗教自由」的精神。何以故?因為基於「宗教自由」,台灣二千萬的居民都有「知的權利」,也就是知道外來的宗教到底 在台灣搞什麼東西?即然密宗人士統統信受有男女雙修,而且達賴的暢銷著作中都有提到男女雙修,並聲稱不是一般人可以修的「高級」的法門,那既然是好東西, 就不應該「藏私」,密宗喇嘛應該要本著「慈與眾生的悲心」,以及宗教之下「人人平等」的精神,公開的表演男女雙修。

同時政府機關及全國百姓,也可以因此來要求密宗的男女雙修是否符合宗教的「淑世精神」?以及滿足台灣人對於密宗法義的各種質疑?也就是說,一切密宗道場都 不可以拒絕表演男女雙修,否則依照密宗上師標準,就沒有資格當「弘法」的喇嘛仁波切!如果表演的喇嘛達不到每天十二小時以上可以長時間與明妃雙修性交不洩 者,那就沒有資格在台灣申請密宗道場及公開「弘揚密法」,若有不敢公開表演雙修,以及不能長時間與明妃交合不洩精者,則不符合喇嘛上師的弘法資格,政府可 依「法」不允許他們在台灣申請道場弘法。同時政府可依此公開一切符合資格者的照片及姓名,讓全國老百姓知道什麼才是「真喇嘛」!那其它不就統統是「假喇 嘛」嗎!如此不就解決了對於「真喇嘛」與「假喇嘛」的爭議?同時也符合了「宗教自由」的精神。雙方皆大歡喜!

所以在新的一年開始,我們絕不要讓密宗的喇嘛仁波切,在台灣肆無忌憚的騙財騙色,請將我們手中的選票,來終止喇嘛邪教繼續入侵台灣,以保護我們妻兒及下一代。請看以下文章:

【(蔡英文!我該把神聖的一票投給妳嗎?請用選票把邪教趕出台灣!)達賴喇嘛說:即使我每夜都和女人交合,我從來不丢失一滴精液!】

 http://www.wretch.cc/blog/kc4580455/13783688

老衲 敬上201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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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 to all friends

生命的參考--宗教性侵犯罪行,可能已開始滲入香港。

早年有零星個案,如某外來「大師」被控有關性罪行,罪名成立並收監,只是冰山一角而
已。

近年香港突然湧現了一批什麼「波波車」、「擰波車」、「人波車」...等等名堂,自稱
或被吹捧為金剛大師之肥頭耷耳大漢,大賣全版廣告,大搞祈福法會,聲稱能為人消災解
難,能促進善信的財運亨通...。

為免自己或親友不幸陷入「善信」變「惡信」,「正信」變「邪信」,「醒信」變「盲信」,宜花點時間認識一些宗教的基本原則或至高理念,無論「神棍」講「神 聖」講到如何天下無雙世間無敵,其實都難逃一般「常識」(Common Sense)的審核。例如:信基督教者當知什麼是耶穌精神,或閱讀過聖經所錄的十誡;信佛理者當聽聞過「四大皆空」、「貪瘨癡」等哲學名堂。

凡有人向你「軟硬兼銷」什麼真理大法,明言或暗示或吹噓,誠心歸附者可獲「福祿夀財」
的加持,正正就是利用大眾「貪瘨癡」的心理弱點作招徠。

欲知真正面貌?有時間者可深入研讀;無時間無興趣者,亦宜瀏覽一下有關標題:

藏傳佛教十問:喇嘛是出家人或在家人?
http://425go.blogspot.com/2011/01/blog-post_17.html

藏傳佛教十問:灌頂?
http://425go.blogspot.com/2010/12/blog-post_29.html

藏傳佛教十問:雙身修法?
http://www.wretch.cc/blog/kc4580455/13738038

正覺教育基金會-真心新聞網
http://www.enlighten.org.tw/trueheart

你不能不知的二件事
http://www.enlighten.org.tw/dm/1

Happy New Year 2012! Good day good luck and good health!

Allen
2012-1-2 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