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Truth of Tibetan Buddh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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über die Dalai Lamas

佛教未傳入西藏之前,西藏當地已有民間信仰的“苯教”流傳,作法事供養鬼神、祈求降福之類,是西藏本有的民間信仰。

到了唐代藏王松贊干布引進所謂的“佛教”,也就是天竺密教時期的坦特羅佛教──左道密宗──成為西藏正式的國教;為了適應民情,把原有的“苯教”民間鬼神信仰融入藏傳“佛教”中,從此變質的藏傳“佛教”益發邪謬而不單只有左道密宗的雙身法,也就是男女雙修。由後來的阿底峽傳入西藏的“佛教”,雖未公然弘傳雙身法,但也一樣有暗中弘傳。

但是前弘期的蓮花生已正式把印度教性力派的“双身修法”帶進西藏,融入密教中公然弘傳,因此所謂的“藏傳佛教”已完全脱離佛教的法義,甚至最基本的佛教表相也都背離了,所以“藏傳佛教”正確的名稱應該是“喇嘛教”也就是──左道密宗融合了西藏民間信仰──已經不算是佛教了。

   
                  格魯派(黃教)赤珠仁波切被控涉嫌性侵害



格魯派(黃教)赤珠仁波切被控涉嫌性侵害

【~~~他闖進她的房內,撕破她的衣物~~~黃教活佛赤珠仁波切被控強暴女信徒】

1992年元月九日晚間十點三十分,一名身材嬌小的年輕女孩在親人的陪同下,到新店分局江陵派出所報案,這名女孩兩眼紅腫、舉措驚惶向警員哭訴,被一名赤珠仁波切強暴。

【受害人說】
被害女子姓蔣,當時二十四歲,清秀的五官顯得有些變形,一面不安地搓揉著淤青的手臂,一面哭訴:「強暴我的叫赤珠仁波切,今天晚上九點三十分,我回到佛堂二樓房間睡覺,十幾分鐘後,突然有人來敲門,打開門是赤珠,我還來不及問他有什麼事,他就撞進了房門,抱著我往床上推,我一面掙扎一面問他要幹什麼,赤珠說他想和我做愛,赤珠撕破了我的衣服,我扺抗不了他的蠻力…」,直到目前,蔣小姐還不敢讓父母和家人知道這件事。 由於被指控人是一名西藏密宗的活佛仁波切,江陵派出所認為事情非同小可,立即聯絡赤珠仁波切。


【涉案人說】
赤珠仁波切持尼泊爾護照,名字是 THITILL.LOP.SANG JYONGNE ,1965年四月十五日出生。
「我承認一個多鐘頭前和蔣小姐發生過關係,但是她主動引誘我!是她要我到她房間 」、「我是在無法控制下失去理智,才和她發生關係」、「在這之前,我就曾蔣小姐發生多次關係」、「我和蔣小姐在1990三月就認識了,真的想強暴她,那時候早就行動了,為什麼要等到現在,這不是一件很矛盾的事嗎?」


【辦案人說】
新店分局長劉永明剛由淡水分局調派來此,當他知道涉案人是一名密宗活佛後,為求慎重,隨即請蔣小姐到醫院驗傷,並取殘留的分泌物化驗,以強化證據;女孩去台大醫院驗傷,驗傷單上註明:處女膜破裂新痕、背部抓痕、手臂瘀血。
雙方各執一詞,劉副局長只好把案子移送台北地檢署,他說:「我們警方試圖從中搭橋,希望能私下解決,但是被害人執意要提出告訴。」


【後續訪談】
事情過了數天之後,週遭的許多人出面勸蔣小姐息事寧人,他們說:「如果上了法院,會有許多人受到傷害」,信眾擔心醜聞見報後,對該「精舍」會有不良的影響。 蔣女的一位親戚說,這些顧忌造成赤珠仁波切更加有恃無恐,甚至這位活佛還透過多位師父,向蔣小姐暗示最好還是接受和解。 還有一些赤珠仁波切的債主,更是賣力的斡旋,或許他們也怕萬一赤珠活佛被判刑,他們借給活佛的錢,可能就要泡湯;為了不讓事情擴大,保護佛門好不容易建立起的聲譽,曾勞動一位極富聲望的老和尚出面協調,但好言相勸、苦口婆心,談到深夜都不得要領,這樣不顧顏面的堅持,連老和尚都深歎不已,徒呼負負。
精舍的陳姓義工指出赤珠仁波切身為活佛,犯了色戒,不但不閉門思過,還說這是她和他的前世孽緣,今世來了結,所以她必須默默承擔,陳姓義工說:「他(赤珠)不但認為他沒錯,還四處散播她勾引他的惡毒言詞,還說他成全她是發自慈悲心,這種有違佛理的話,他也說得出口。」

蔣小姐心裡極為彷徨:她受了傷害,誰來替她討回公道?提出告訴,真的會傷害到別人嗎? 況且赤珠仁波切的行為若不實時制止,日後萬一又有其它少女繼續受騙,這對社會公平嗎?蔣小姐果被「犧牲」,值的嗎?
最後她說:「只要他承認錯誤,並且離開台灣,我可以不再追究。」她不希望赤珠留在台灣,造成她內心的壓力,一方面她不希望,「可是本來談好的,沒想到隔天他又反悔了,說他沒有錯,為什麼要他離開台灣?」。

蔣小姐說:「有一次我聽別人談起,說赤珠仁波切在聊天時,常說對性這一方面感到很好奇,還要信徒去幫他租這一方面的片子給他看。」;赤珠仁波切強暴她之前,她一直對他印象不錯,那是基於一種對宗教的情操,她也一直把赤珠視為一位高僧,這種感情原本是極神聖、單純的,沒想到他居然會做出這種有違佛法清規的事情出來,這件事讓她對宗教有一股不解的疑惑與衝擊。

事後記者一直嘗試聯絡赤珠仁波切,這位以精通中文著稱的活佛在電話中,堅持用「英語」說:「我只會講印度話」,赤珠依舊是不肯出面。然而這位仁波切最近才在台北永和認證了一位本省藉的男孩,為轉世活佛,也曾為報紙所刊載。


【戒規篇】
佛門本是清修地,一旦犯色戒惹出男女是非,是極為齷齪與令人不齒的。尤其對於出家人,「戒律」原是修行的護身符、防腐劑。 戒律之於佛門,就像校規之存於學校,道理相同。犯了校規該被懲處,而犯了佛門戒律,重者也是要被逐出佛門。

例如:受摩觸
在戒律學,有所謂的「八棄」、「十七殘」、「三十捨墮」、「一百七十八墮」…把可能犯及的戒規寫得清清楚楚,例如比丘(俗稱和尚)與女人身相觸,不論大、小、死、活,不論上下部位,凡故意與之皮肉相觸者,就犯了「僧殘罪」。 而兩性之間,有所謂「受摩觸」,僅限於發以上,腕以前,膝以下…的規定,可以說「戒律森嚴」。而出家人更是絕對禁止淫慾,理由是「為了解脫此一由於淫慾而來的長夜(久遠)的生死束縛。」 ,淫戒中,對於男女雙方可能犯及的各式行為都有明文規定,甚至「未曾有直接接觸,但仍受行淫之樂」的夫妻以外的關係,都是犯了「重戒不可悔」的戒規,即使是懺悔改過,也是罪不可赦的。


【辦法會】
知悉此事的佛教徒,都認為這是一樁不單純的事件,也牽引出不少值得注意、需要思量的問題來。

近年來,佛教鄉台灣呈現蓬勃發展的局面來,不僅本地的顯宗出家眾越來越多,道場也一一門庭若市,遠來的密宗喇嘛、活佛、仁波切、法王更是絡繹不絕,來來往往。
這種榮面,看來是宗教信仰發展的好現象,但台灣「有錢」的大餅,才是真正吸引人的地方,一位長駐台灣傳法的仁波切就毫不諱言地說,假仁波切太多了,來來去去的仁波切只要在台灣傳一次法,辦個法會,就可以收到足以在印度、尼泊爾道場一年的生活費; 台灣的信徒出手都很大方,裝在紅包裡的都是千元大鈔,而且深信自己供養得越多,能得到的越多。 最可笑的是,這些遠來的出家人,說的不是藏語,就是英語,喇嘛來傳法,都要翻來翻去,但語言障礙並沒有阻礙信徒的學習執著,問題是,傳的是什麼法?懂或不懂能全盤照收嗎? 為什麼這麼多人想從這些法王仁波切「學法」呢? 癥結還是在於人性的「貪」,想貪得一點「密法」--有消災、有祈福、有求財、有求祿、求名位的種種「極秘密傳授」的法門。 其實,學佛就是學做人,如果真能從密法中得到名位財富,喇嘛自己去做王永慶、辜振甫就好了,何必辛辛苦苦搖鈴、敲鼓、做法會呢? 

當然我們不能抹殺任何宗教儀式的功能的殊勝,宗教的著眼在於利益眾生,而不是只為了私得私利吧,強調「即身成佛」的密宗觀點,也常誤導信徒。佛教的立論在於累世的修行,不斷地修正自己的行為,才有機會成佛、了脫生死,免於輪迴之苦,而「因果」觀是宗教理論的立足點,因此,他們相信在因果制裁下,沒有任何成佛的快捷方式,貪小便宜、抄小路都不是學習佛法的正途。

無奈的是,台灣經濟起飛後,暴發戶的心態,一樣感染學習宗教的精神,再加上「遠來的和尚會唸經」的心理作祟,使得密宗道場快速增長,活佛仁波切們也成群結隊來,而「活佛」這個名號,也引來了濫用濫行的後遺症。

~~以上摘錄自台灣省的「時報週刊」第727期~~

【總評】
這雖然是台灣十五年前的報導了,但在今日二岸的佛教界,這種情況有增無減;一般人會認為「那是假冒的喇嘛吧,或是西藏密宗、藏傳佛教出家人的少數敗類吧!」,其實不然,因為這位赤珠仁波切受過完整的僧眾教育,並經台灣的蒙藏委員會的批准才能前來台灣,在犯下如此惡行後,不但未受到法律的制裁,目前在台灣南北各地,仍坐擁多間道場,信眾成群,也不得不讓人感歎台灣信眾的純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