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Truth of Tibetan Buddh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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über die Dalai Lamas

佛教未傳入西藏之前,西藏當地已有民間信仰的“苯教”流傳,作法事供養鬼神、祈求降福之類,是西藏本有的民間信仰。

到了唐代藏王松贊干布引進所謂的“佛教”,也就是天竺密教時期的坦特羅佛教──左道密宗──成為西藏正式的國教;為了適應民情,把原有的“苯教”民間鬼神信仰融入藏傳“佛教”中,從此變質的藏傳“佛教”益發邪謬而不單只有左道密宗的雙身法,也就是男女雙修。由後來的阿底峽傳入西藏的“佛教”,雖未公然弘傳雙身法,但也一樣有暗中弘傳。

但是前弘期的蓮花生已正式把印度教性力派的“双身修法”帶進西藏,融入密教中公然弘傳,因此所謂的“藏傳佛教”已完全脱離佛教的法義,甚至最基本的佛教表相也都背離了,所以“藏傳佛教”正確的名稱應該是“喇嘛教”也就是──左道密宗融合了西藏民間信仰──已經不算是佛教了。

   
                  kc公開懺悔文 (誤讚謗法邪說)

 

 kc公開懺悔文:(誤讚謗法邪說)

今早看釋覺虛大德回覆文,因個人疏忽未能詳察其所說的內容有違了義聖教,未能察覺彼所引用「別解脫」之方便戒律(四分律)中關於允諾肉食戒律,與圓教了義經典-涅槃經所說之不肉食戒相互牴觸。誤按其讚。故在此公開懺悔,以免來世與彼謗法者淪墮於三惡道受諸大苦楚。請看以下說明。

 

kc回覆釋覺虛大德

 

 佛法當依四依法而行,對於不了義之經律而言,不能牴觸了義之經律。若於戒律或論典產生疑慮或牴觸者,當於了義經中求答案。佛法之三藏-經、律、論中當以「經」為宗,若「經」與「律」、「論」互相有牴觸者,當以「經」為優先考量,何以故?因為凡戒律、菩薩論都是從經典而來,所以應尊循著佛陀開示的經典法義為。若律論與經有牴觸者,當然以經為重。

 

 

而「經」又當依「了義經」而不依「不了義經」。何謂不了義經?簡要而言,聲聞法即是「不了義經」,大乘菩薩法才是「了義經」,聲聞法是佛陀的方便施設,為了要攝受心性狹劣的聲聞種性,故施設初果乃至阿羅漢果位,可以讓聲聞人快速證果,以令聲聞人迴小向大,信受佛說大乘法需三大阿僧祇劫可以成就佛果。關於聲聞法是不了義法,大乘菩薩法是了義法,請看佛陀最後的開示《大般涅槃經》卷64 如來性品〉:

 

「不了義經者。謂聲聞乘。聞佛如來深密藏處悉生疑怪。不知是藏出大智海。猶如嬰兒無所別知。是則名為不了義也。

了義者名為菩薩。真實智慧隨於自心。無礙大智猶如大人無所不知。是名了義。又聲聞乘名不了義。無上大乘乃名了義。若言如來無常變易名不了義。若言如來常住不變是名了義。聲聞所說應證知者名不了義。菩薩所說應證知者名為了義。若言如來食所長養是不了義。若言常住不變易者是名了義。若言如來入於涅槃如薪盡火滅名不了義。若言如來入法性者是名了義。

聲聞乘法則不應依。何以故?如來為欲度眾生故。以方便力說聲聞乘。猶如長者教子半字。善男子!聲聞乘者猶如初耕未得果實。如是名為不了義也。是故不應依聲聞乘。大乘之法則應依止。何以故?如來為欲度眾生故。以方便力說於大乘是故應依。是名了義。如是四依應當證知。」

 

 

復次,從佛法整體的核心價值而論,聲聞律儀是「別解脫戒」,菩薩戒是「正解脫戒」。菩薩戒中已明文要求戒子不得食肉五辛。所以即便是初轉法輪的聲聞律儀聽許弟子吃三淨肉,但那畢竟是佛陀在世時候規定,佛陀一旦入滅後,則一切三淨肉五淨肉悉皆不能受用。如是佛陀於大般涅槃經中的最後告誡,即是弟子們以後應該尊守的「以戒為師」,凡所有聲聞弟子及菩薩們皆應尊守,不能再將過去所制之舊戒執抓著不放

 

證據如下:經云:「迦葉又言:『如來何故先聽比丘食三種淨肉?』

(略釋:迦葉尊者言:如來為什麼以前准許比丘食三淨肉而現在不准許呢?)

 

(佛云:)『迦葉!是三種淨肉隨事漸制。』

(略釋:如來說:迦葉啊!三淨肉是隨順當時的事相所需,而逐漸施設的方便制度。)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世尊!何因緣故,十種不淨乃至九種清淨而復不聽?』

(略釋:迦葉又向佛稟白言:世尊!是什麼緣故,十種不淨肉及至九種淨肉又不准許食用?)(註:十種淨肉及九種淨肉請看[名相解釋])

 

佛告迦葉:『亦是因事漸次而制,當知即是現斷肉義。』

(略釋:佛告迦葉:這也是因事漸次而制定的戒律,當知現在就是要斷除一切肉食,一切肉皆不准食!)

(中略)

 

(佛云:)『迦葉!我從今日制諸弟子,不得復食一切肉也。』」

(略釋:迦葉!我從今日開始制定所有弟子,不得再食一切肉也。)

 

(*更為詳細經典內容證據請參考附件一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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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相解釋]五淨肉:

  三種淨肉以外,若加壽命盡而自然死亡之鳥獸肉(自死)及猛獸猛鳥等食殘之肉(鳥殘),則為五種淨肉。

 

[名相解釋]九種淨肉:

  即五種淨肉,再加不是為自己所殺之肉(不為己殺)、自然死亡經多日而自乾之肉(先乾)、不由期約偶然相遇而食之肉(不期遇)以及非今時為我而殺乃前時已殺之肉等四種肉,則為九種淨肉。

 

[名相解釋]十種不淨肉︰

  人、蛇、像、馬、驢、狗、獅子、豬、狐、獼猴等系十種不淨肉,不可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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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次吾等當知,佛在世時,所謂三淨肉五淨肉是如來以大神力所化現之無情肉,非由殺眾生而得之肉,所以在印度佛世時弟子們所食之「淨肉」(看不到有眾生活活被殺,或聽不到眾生被殺的慘叫聲...等),那是因為佛陀以大神力化現的無情假肉緣故,所以當時才能稱為「淨肉」!否則今日的您,豈能以不見、不聽、不教而殺之「眾生肉」就可以稱為「清淨肉」耶?這樣佛教持戒,豈不是一種鴕鳥心態,只要你把耳目埋到沙丘裡,就可以裝聾作啞,吃得心安理得?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6

「「阿難!我令比丘食五淨肉,此肉皆我神力化生本無命根,汝婆羅門地多蒸濕,加以沙石草菜不生,我以大悲神力所加,因大慈悲假名為肉,汝得其味,奈何如來滅度之後,食眾生肉名為釋子?汝等當知,是食肉人縱得心開似三摩地,皆大羅剎,報終必沈生死苦海,非佛弟子,如是之人相殺相吞相食未已,云何是人得出三界?汝教世人,修三摩地次斷殺生,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二決定清淨明誨。」

 

 

所以只要佛陀入滅後,佛陀不再以神力方便化現各種「淨肉」,一切自死或他殺之肉,皆是動物自己的第八識如來藏,藉由父精母血為緣,再攝取不淨的四大物質所生得的血肉為有情之身體,所以若食此肉,即食「不淨的眾生肉」。所以佛告迦葉:「當知即是現斷肉義」,也就是說,佛陀為了方便攝受眾生,先前因事漸次所制定的三淨肉五淨肉...等各種肉,在佛陀入滅了以後,凡一切聲聞出家人,及受菩薩戒的四眾弟子們,皆要斷除各種肉食,而並非仍然可以受用當時佛陀「暫時制定」的三淨五淨肉。 

 

 

因此,不管是別人殺好給你吃,或是你未指定某活物叫他殺,還是你沒在場聽到慘叫聲的肉.....乃至自己跌下山崖的自死肉等九種淨肉,都不是佛陀經戒中所開示的真實淨肉,所以現今末法時期,吾人自以為所食之三淨肉乃至九淨肉等,其實並非是經中之淨肉,因為佛滅度後就沒有淨肉可食了。是故凡是佛教出家聲聞弟子,及受菩薩戒的四眾弟子,皆不能以早期佛陀因事漸制的暫時戒律中的允許吃三淨肉、五淨肉、九淨肉,作為彼符合佛經戒律之藉口。如是乃為佛陀於大般涅槃經中的最後告誡-以戒為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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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大般涅槃經》卷第四云:

「爾時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食肉之人不應施肉,何以故?我見不食肉者有大功德。佛讚迦葉,善哉!善哉!汝今乃能善知我意,護法菩薩應當如是。善男子!從今日始不聽聲聞弟子食肉。若受檀越信施之時,應觀是食如子肉想。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世尊!云何如來不聽食肉?善男子!夫食肉者斷大慈種。迦葉又言:如來何故先聽比丘食三種淨肉。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世尊!何因緣故十種不淨,乃至九種清淨而復不聽?佛告迦葉:亦是因事漸次而制,當知即是現斷肉義。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云何如來稱讚魚肉為美食耶?我說甘蔗、粳米、石蜜,一切穀麥及黑石蜜、乳酪、蘇油以為美食。雖說應畜種種衣服,所應畜者要是壞色。何況貪著是魚肉味?迦葉復言:彼五種味乳、酪、酪漿、生酥、熟酥、胡麻油等,及諸衣服憍奢耶衣,珂貝皮革金銀盂器,如是等物亦不應受。善男子!不應同彼尼乾所見,如來所制一切禁戒各有異意。異意故聽食三種淨肉,異想故斷十種肉,異想故一切悉斷及自死者。迦葉!我從今日制諸弟子,不得復食一切肉也。迦葉!其食肉者,若行、若住、若坐、若臥,譬如有人近師子已,眾人見之聞師子臭,亦生恐怖。善男子!如人噉蒜臭穢可惡,餘人見之聞臭捨去,設遠見者,猶不欲視,況當近之。諸食肉者亦復如是,一切眾生聞其肉氣,悉皆恐怖生畏死想。水陸空行有命之類悉捨之走,咸言此人是我等怨,是故菩薩不習食肉。為度眾生,示現食肉,雖現食之,其實不食。善男子!如是菩薩清淨之食,猶尚不食,況當食肉。善男子!我涅槃後無量百歲,四道聖人悉復涅槃,正法滅後於像法,當有比丘貌像持律,少讀誦經,貪嗜飲食,長養其身。身所被服,麤陋醜惡,形容憔悴,無有威德。放畜牛羊擔負薪草,頭鬚髮爪悉皆長利。雖服袈裟,猶如獵師,細視徐行,如貓伺鼠。常唱是言:我得羅漢。多諸病苦,眠臥糞穢。外現賢善,內懷貪嫉。如受啞法,婆羅門等,實非沙門,現沙門像。邪見熾盛,誹謗正法。如是等人,破壞如來所制戒律、正行威儀。說解脫果離不淨法,及壞甚深祕密之教。各自隨意反說經律。而作是言:如來皆聽我等食肉。自生此論言,是佛說互共諍訟,各自稱是沙門釋子。

 

善男子!爾時復有諸沙門等,貯聚生穀,受取魚肉,手自作食。執持油瓶,寶蓋、革屣,親近國王大臣長者,占相星宿,勤修醫道。畜養奴婢,金銀、琉璃、車渠、馬瑙、頗梨、真珠、珊瑚、虎珀、璧玉、珂貝,種種果蓏,學諸技藝畫師泥作,造書教學,種植根栽。蠱道、咒幻,和合諸藥,作倡伎樂,香花治身,摴蒲、圍碁、學諸工巧。若有比丘能離如是諸惡事者,當說是人真我弟子。爾時迦葉復白佛言:世尊!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因他而活。若乞食時,得雜肉食,云何得食應清淨法。佛言迦葉:當以水洗,令與肉別,然後乃食。若其食器,為肉所污,但使無味,聽用無罪。若見食中,多有肉者,則不應受。一切現肉,悉不應食,食者得罪,我今唱是斷肉之制。若廣說者,則不可盡。涅槃時到,是故略說。」以上是世尊於將般涅槃時,正式制禁食肉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