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Truth of Tibetan Buddh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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über die Dalai Lamas

佛教未傳入西藏之前,西藏當地已有民間信仰的“苯教”流傳,作法事供養鬼神、祈求降福之類,是西藏本有的民間信仰。

到了唐代藏王松贊干布引進所謂的“佛教”,也就是天竺密教時期的坦特羅佛教──左道密宗──成為西藏正式的國教;為了適應民情,把原有的“苯教”民間鬼神信仰融入藏傳“佛教”中,從此變質的藏傳“佛教”益發邪謬而不單只有左道密宗的雙身法,也就是男女雙修。由後來的阿底峽傳入西藏的“佛教”,雖未公然弘傳雙身法,但也一樣有暗中弘傳。

但是前弘期的蓮花生已正式把印度教性力派的“双身修法”帶進西藏,融入密教中公然弘傳,因此所謂的“藏傳佛教”已完全脱離佛教的法義,甚至最基本的佛教表相也都背離了,所以“藏傳佛教”正確的名稱應該是“喇嘛教”也就是──左道密宗融合了西藏民間信仰──已經不算是佛教了。

   
                  ◎依大藏經古德解釋《四分律》出家僧侶到底可不可以吃肉?

 

大藏經古德解釋《四分律》出家僧侶到底可不可以吃肉?

 

 

前言:即然釋覺虛大德堅持以聲聞律-《四分律》來強言說如來允許小乘僧侶可以吃肉。好吧!末學先隨順汝意,就引用古德如何解釋四分律的僧侶,到底可不可以吃肉的問題?!如果這段開示仍然不能說服您的吃肉邪見,那您就繼續去吃眾生肉吧,汝臨終時若見恐佈境界,則為時已晚矣!

 

內容如下:

 

《四分律名義標釋》卷38

 

《《 

 宣律師感通記云:

 

  四天王告宣師曰:佛在世時,放大光明,佛告天人、龍鬼神等:我之正法滅後,多有諸比丘,【執我小乘教迹,不解毗尼意】,【噵(kc按:噵是說、解釋)我聽諸比丘食肉】,於是諸比丘等,在寺內殺害眾生,猶如獵師。屠肆之處。

 

 

復有比丘純著繒帛,遊行婬女酒肆之舍,不習三藏,不持禁戒。痛哉!苦哉!

諸惡比丘謗黷(kc按:黷是褻瀆)我教。舌何不落?(kc按:諸惡比丘如此誹謗、褻瀆我佛之教,為何舌頭不掉落呢?)

 

 

(佛)告諸比丘:我於無量劫來,捨頭目髓腦,或於饑饉世作大肉身,施彼餓者,或內外財施,未曾恡惜,從初發心,乃至成佛,【豈教弟子噉眾生肉耶】??????

 

 

我既涅槃,諸惡比丘,次補我處(kc按:指僭越佛位者),為天人師,開導眾生,令得道果,【豈有天人之師口噉眾生肉耶】????

 

 

我初成道時,【雖開毗尼中聽食三種肉】(kc按:雖然剛開始於制戒中允許弟子吃三種淨肉),【然非四生之類】(kc按:四生乃胎生、卵生、濕生、化生),【是諸禪定之肉】,【是不思議肉】,非汝所知!何故謗黷我教???

 

 

我於涅槃、楞伽經中,一切生命雜肉,皆已斷訖,【不聽持戒之人食諸眾生身肉】!若有惡比丘噵毗尼教中聽食魚肉、聽著蠶衣者,【此是魔說】!!!

 

 

kc按:此段重點在於:若有惡比丘胡亂解釋戒律,說佛允許比丘食魚吃肉,允許比丘穿蠶絲製成的袈裟者---這是魔所說的邪法。)

 

 

我成道已來。至於涅槃。唯服麤布白疊毛三衣。未著繒帛。何為謗我耶????

 

 

大涅槃經云:

 

  爾時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世尊!諸比丘、比丘尼等因他而活,若乞食時得雜肉食,云何得食應清淨法?

 

 

  佛言:當以水洗,令與肉別,然後乃食,若其肉器為肉所污,但使無昧,聽用無罪;若見食中多有肉者,則不應受!一切現肉,悉不應食,食者得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