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Truth of Tibetan Buddh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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über die Dalai Lamas

佛教未傳入西藏之前,西藏當地已有民間信仰的“苯教”流傳,作法事供養鬼神、祈求降福之類,是西藏本有的民間信仰。

到了唐代藏王松贊干布引進所謂的“佛教”,也就是天竺密教時期的坦特羅佛教──左道密宗──成為西藏正式的國教;為了適應民情,把原有的“苯教”民間鬼神信仰融入藏傳“佛教”中,從此變質的藏傳“佛教”益發邪謬而不單只有左道密宗的雙身法,也就是男女雙修。由後來的阿底峽傳入西藏的“佛教”,雖未公然弘傳雙身法,但也一樣有暗中弘傳。

但是前弘期的蓮花生已正式把印度教性力派的“双身修法”帶進西藏,融入密教中公然弘傳,因此所謂的“藏傳佛教”已完全脱離佛教的法義,甚至最基本的佛教表相也都背離了,所以“藏傳佛教”正確的名稱應該是“喇嘛教”也就是──左道密宗融合了西藏民間信仰──已經不算是佛教了。

   
                  回應【辨析七種對放生的錯誤言論——莫讓言語阻斷千萬生機】之文

 

 

回應【辨析七種對放生的錯誤言論——莫讓言語阻斷千萬生機】之文

 

密宗上師道場只教信徒勤作放生而不教導茹素者,是名假慈悲。何以故?假藉放生之手段而沽名釣譽,或從中歛財。欲知詳情如啟煌菩薩精湛剖析如下:

 

以下係回應張先生在FaceBook上【辨析七種對放生的錯誤言論——莫讓言語阻斷千萬生機】之PO文:

 

【以下長篇大論乃為辨明一件救護眾生大事,祈同意者廣為發傳,謝謝!】

 

謹提供張進德先生另一不同方向之思維:

 

譬如:一條活魚,猶悠活在店家水族箱裡,我等可以預估,不久將來,牠將被宰殺。但此不可愛殺業果報與一路養殖或捕捉者,販賣宰殺者,及一干訂食者有關,唯至少與您無涉。然倘是因您慈悲或貪“功德”(其實僅為:福德)而給買了下來並予放生;假設不幸因環境不容致旋給放死了,則您需不需要背負牠死亡共業?

 

答案是顯而易見的。不是嗎?這可能是您未曾思及的。

 

以此思維推擴至現代的大量大規模放生作業,您我俱知其中有多大比例是因此活動致被您們直、間接給弄死的?此中業果如何,是否曾有思及?究貪得了多少“功德”?相權下,因您們的此舉復背負了多少相關與共之殺業?划得來嗎?

 

從您洋洋三千多字文章裡,竊以為您有意給忽視此面向之思量了!否則,就是對因果尚未如實深入思惟了知。在此建議您先仔細地、好好地研究《菩薩優婆塞戒經》內容,其中關於「生因」「了因」之思辨,「福田」與「毒田」之分際,以及「自作自受」「異作異受」「不作不受」…等在家菩薩行所應當了知者,並廣泛思惟此中次第正理。

 

其次,於事相上,舉今日台灣海濤法師主導之團體堪稱最龐大、最具規模來分析比較。其中該團體殆已形成一收放生物鏈組織且為眾所周知:多少專門為放生而形成之捕鳥大隊、濫捕大隊、圈養大隊…都是因應這塊“放生”愚行所衍生出來之利益團商──苟無大規模鼓動放生(包括您這篇文章鼓吹),世上根本不會“多出”這些殘害眾生,乃至破壞生態之社團組織(記住!是多出來的喔!)

 

莫要以世界更大規模殺生之業來稀釋或模糊焦點,甚至諉過給食葷()團體、人士。須知每一有情生命平等平等,螻蟻之生命並不亞於人類(除非您不是佛教徒,不認為「眾生平等」)

 

當您以狹隘眼光只及於一條幸獲重生之魚兒時,您根本忽視了那因您致不幸喪生之同樣寶貴生命──牠的死亡卻實實在在地跟您放生行為有關!

 

也就是說:倘若您們不濫行圈養、圍捕、購買,那些動物根本隨業生活在牠們世界裡悠遊自在。您們100%是多出來攪局的!與食肉市場無關。(即食肉市場沒有因您們而減少絲毫殺害,因為您們非如古時之隨緣救護。而您文章裡卻是亂「牽拖」,橫把他們拉出來墊底!)

 

不要單純地自我感覺良好,以為那些被放生的生命原都是要下油鍋的;除非您們悉數都是購自市場、餐廳、店家…。可能嗎?請捫心自問好了〈莫自欺,況欺人〉。敢問:您參與過如海濤之大規模集體放生嗎?那一籠籠麻雀、一籠籠毒蛇...難道是原準備下油鍋的?

 

試深入思量:您們搜購來的那些成千上萬的有情眾生,是不是因為您們如是需求,才無端被網羅來的?這樣的“放生”究是在護生抑殺生?

 

再退一步來說:有沒有因您們這一群人的這些“放生”行為,讓這世界真的少了一批殺生情事?或是心知肚明地深知此食肉市場實依然不變?畢竟,您們不是像古時社會那種個人隨緣救贖之護生義舉而救一個減一個殺生個案。

 

所以,請不要推卸至其他人或事上而模糊焦點,不管人類為貪口慾而殺害多少生靈,那些根本與您們無關!

 

想想您們這些多出來的“放生”行為,致無端多害死多少眾生吧!此即看似種「福田」,其實乃在種「毒田」哪!

 

另外,貴作之第七項:「妄言素食代替放生」中所言:『素食不能代替放生。吃素只是止惡,是消極地不再造殺業,不再積欠新的殺債;而放生卻是揚善,是積極地救贖生命,償還以前所欠的殺債。』如是以二分之法,一廂情願地歌頌放生功德,真是豈有此理!難道不懂素食方是根本杜絕所有人類殺生之唯一途徑嗎?前面尤其第六項才舉『菜市場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動物都不是為放生者而准備的。如果把放生者和殺生者來作一下比較,會發現這根本不成比例。』試問:如果大家都素食的話,不是更救了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動物嗎?怎可說這是消極行為?您真的是捨本逐末,不是嗎?況您們何時去過菜市場搶救活生靈?或因此讓人們少吃生靈了?

 

或許:您不鼓勵素食,乃為留此「葷食大業」以彰顯您們這一小撮“放生者”之偌大“功德”吧?否則,您們就沒戲唱了。不是嗎?

 

所以,我猜您個人非是素食者。沒錯吧?試想:一邊大口吃肉食動物的人,另邊卻是假惺惺地去從事“放生”事業,以圖賺取救生“功德”,如是集魔鬼與天使於一身,莫非人格分類?抑或雙重標準?而且,居然還如此大放厥詞!

 

復次,『如果有人號召以素食代替放生,無非是阻止他人放生救命,別人本來打算放生,聽信了某人以素食代替放生的言論,遂放棄放生,導致本該得救的生靈慘遭殺害,此人的報應可想而知。』仍是奇怪的二分法邏輯:號召以素食代替放生,就是阻止他人放生救命嗎?這說得通嗎?人家茹素,哪裡礙著您“放生”了?您怎麼那麼怕人家不願從事“放生”行為?這個民主開放自由社會,誰「阻止」得了誰?不知您是有「素食」恐慌症呢?抑或“放生”被害妄想症?

 

其餘諸多如「批評佛弟子放生為求功德,批評放生為私心」、「批評佛弟子只知道放生,缺乏對困難人群的關注」、「批評佛弟子刻意買物放生是攀緣,妄言放生須隨緣」、「批評佛弟子寧願放生,卻不關注流浪動物」,及「批評放生導致殺業市場的形成」等很明顯即知皆是恣意自編、想像、妄想出來之情事,或不如理作意思惟所成歪理。如要細說,恐長篇冗論難免。縱觀而說,實不值哂論。

 

最後,奉勸莫再推薦您這篇「似是實非」的文章了。須知只要您以此說服了一個人參與此種毒田“放生”事業,此生他所做之所有不幸殺生惡業都將與您息息相關,您於未來將與之共擔此等「放死生靈」之殺業,放死越多越慘,成等比追進而沒完沒了。善意敬請三思而自作孽只有「自作自受」!

 

另外,為了『不再造殺業,不再積欠新的殺債』,還是趕緊改茹素吧!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