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Truth of Tibetan Buddh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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über die Dalai Lamas

佛教未傳入西藏之前,西藏當地已有民間信仰的“苯教”流傳,作法事供養鬼神、祈求降福之類,是西藏本有的民間信仰。

到了唐代藏王松贊干布引進所謂的“佛教”,也就是天竺密教時期的坦特羅佛教──左道密宗──成為西藏正式的國教;為了適應民情,把原有的“苯教”民間鬼神信仰融入藏傳“佛教”中,從此變質的藏傳“佛教”益發邪謬而不單只有左道密宗的雙身法,也就是男女雙修。由後來的阿底峽傳入西藏的“佛教”,雖未公然弘傳雙身法,但也一樣有暗中弘傳。

但是前弘期的蓮花生已正式把印度教性力派的“双身修法”帶進西藏,融入密教中公然弘傳,因此所謂的“藏傳佛教”已完全脱離佛教的法義,甚至最基本的佛教表相也都背離了,所以“藏傳佛教”正確的名稱應該是“喇嘛教”也就是──左道密宗融合了西藏民間信仰──已經不算是佛教了。

   
                  ●佛教素食的起源真的是提婆達多所創的嗎?信奉小乘法的南傳佛教上座部僧侶是否應吃眾生肉?

 

 

佛教素食的起源真的是提婆達多所創的嗎?信奉小乘法的南傳佛教上座部僧侶是否應吃眾生肉???

前言:

  有上座部的網友一直在胡扯佛教吃素是提婆達多所提倡的外道法,說吃素不是佛陀的開示,企圖以歪曲佛經開示,為上座部吃肉謗法的邪見護航。而主張如下謬論:

  「律藏佛陀從來沒有這樣教導叫你把肉洗一洗在吃。就這樣~你一直在說提婆法你不知道嗎?常素食就是他破佛五事時說的」

 

KC重點回覆:

  提婆達多破僧而下阿鼻地獄的關鍵點,在於他「打算以這五法來取代八正道」,這才是提婆達多的過失啊!因為提婆達多主張只要吃素就可以解脫啊,不必要修什麼四聖諦八正道十二因緣法。所以吃素並不是解脫道的主修,而只是戒律的次法而已,吃素可以減少殺生的惡業,可以清淨自己的身口意業,但並不是因此就能說:「唉呀,我吃素了,只要吃一輩子就可以成就阿羅漢果」

 

聲明:本文所評論的對象乃針對佛教界的所有僧侶,以及受過菩薩戒以後的人。凡未受菩薩戒以及非出家僧侶,非本文所評論之對象,若初學佛者實在是不方便茹素者或暫無法斷除肉食五辛者,請隨順三淨肉或肉邊菜而食,請勿讀本文章而起煩惱退轉之心矣。

 

 

KC完整答覆如下,請各界佛弟子耐心看完,以免被上座部的吃肉邪見所誤導,進而跟著牠們在誹謗佛陀的聖教:

 

可見南洋的小乘教信徒們並未認真讀末學所發表之原文經典,經中所述並不是把托來的食物中把肉拿來洗一洗再吃,亦非「別人布施什麼就吃什麼」!佛陀說的是「當以水洗令與肉別,然後乃食」。也就是要把肉給惕除掉,然後把沾到肉味的素食以及缽器再以河水洗去肉味後才可食用。如果施主給的食物盡是肉類,就要拒絕。佛陀如是說從今以後一切肉悉皆不可食,以前所制定的三淨肉五淨肉,那些早期方便施設的戒律,從今後都要棄捨不可依止,而以涅槃時所說為最究竟。

《大般涅槃經》卷44 如來性品〉:

「爾時迦葉復白佛言。世尊。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因他而活。若乞食時得雜肉食。云何得食應清淨法。佛言。迦葉。當以水洗令與肉別然後乃食。若其食器為肉所污。但使無味聽用無罪。若見食中多有肉者則不應受。一切現肉悉不應食食者得罪。我今唱是斷肉之制。若廣說者即不可盡。涅槃時到。是故略說。是則名為能隨問答。」(CBETA, T12, no. 374, p. 386, c5-13)

 

  復次,末學所發表的這篇主題正是在破斥提婆達多以主張五法取代解脫道。如今末學以此警惕南傳佛教,莫曲解真正的解脫道。

可是現有南傳佛教的愚癡人拿提婆達多的事件,來推翻佛陀制定別解脫戒律的事實。提婆達多主張的五法,並非是他個人的創見或是外道法,而是取自佛陀所施設的戒律「次法」,也就是說,五法中的「不食肉」本身就是佛陀所制定的戒律啊。只是提婆達多把這「不食肉」建立為解脫道的根本法,即是主張行者不必去修行四聖諦、八正道、十因緣、十二因緣法...,只要你天天不食肉、樹下坐、穿著破爛衣..等五法就是在修證解脫道。

請您參考附件一之經論所示,其中重點是「此破僧犍度中廣明。上提婆達多五法不違佛說。但欲依此法壞佛法也。」

 

提婆達多以五法破僧,不是指這五法違背佛說的戒律次法啊。提婆達多破僧而下阿鼻地獄的關鍵點,在於他「打算以這五法來取代八正道」,這才是提婆達多的過失啊!因為提婆達多主張只要吃素就可以解脫啊,不必要修什麼四聖諦八正道十二因緣法。所以吃素並不是解脫道的主修,而只是戒律的次法而已,吃素可以減少殺生的惡業,可以清淨自己的身口意業,但並不是因此就能說:「唉呀,我吃素了,只要吃一輩子就可以成就阿羅漢果」

 

有護持南傳佛教上座部及印順邪見者,在引用此段經文時,故意省略最後一句而造成誤導,意欲主張素食是提婆達多的主張,以令彼南傳佛教僧侶繼續可以殺生食肉犯戒之合理化藉口。

再者,大德!吾不知道南傳佛教所編輯的律藏中為何缺少了不食肉戒?若於戒律或論典產生疑慮者,當於經部中求答案。但不論如何,三藏(經、律、論)中當以「經」為宗,若「經」與「律」、「論」互相有牴觸者,當以「經」為優先考量,何以故?因為凡戒律、菩薩論都應尊循著佛陀開示的經典法義為重。例如在初轉法輪的阿含部經中有一部了義經《央掘魔羅經》裡,就提到迦葉尊者捨棄肉味食,受持「不食肉」法。證據如下:

 

阿含經系之《央掘魔羅經》卷1:「上座迦葉。棄捨種種甘饍之食。捨肉味食。受持修行不食肉法。家家乞食不惡惡想。始終常一苦樂無變。」然而那些支持南佛上座部的人主張【迦葉尊者不棄肉食】者,無有是處!不但謗尊者,亦謗諸佛法教也。

 

所以建議大德以此「了義經」之法義內容為優先考慮的答案,但不論南傳佛教的律藏有無「不食肉」戒,是集結時所遺漏?或是在數百年的轉輾翻譯流通的過程中被遺漏掉?但畢竟戒律是「次法」,若以「次法」牴觸了「法」,即不依四依法之「依了義法不依不了義法」,那你們主張「佛門中素食是提婆達多創始」的謬論,不就正好同樣掉入提婆達多當年以「次法」欲取代真正的法--「解脫道」之大過嗎?

 不食肉戒的制定精神,不僅是在「貪圖肉味」一個小小的煩惱而已,這背後有其「甚深法義」在支撐,以其涉及「因果業報」之生死輪迴。所以不食肉的問題,不僅僅是在「口腹之欲」上的貪染煩惱上。因此,自己若因貪圖肉味,而不能斷者,請不要誹謗佛陀,隨便主張「佛陀自己也吃肉」之大邪見來作擋箭牌,進而誤導更多人跟著謗佛謗法。是故本師釋迦牟尼佛從來都不吃肉、迦葉佛亦不吃肉,十方諸佛悉皆不食肉,證據請看以下阿含經之了義經典開示:

《央掘魔羅經》卷4

「文殊師利白佛言:世尊!因如來藏故,【諸佛不食肉耶】?佛言:如是!一切眾生無始生死生生輪轉,無非父母兄弟姊妹,猶如伎兒變易無常,自肉、他肉則是一肉,【是故諸佛悉不食肉】。復次文殊師利!一切眾生界、我界即是一界,所宅之肉即是一肉,【是故諸佛悉不食肉】。」

 

*結論:

  南傳佛教上座部及印順派系之根本問題,並不是在於「不食肉」的戒律上,而是彼等所主張的解脫道法義、次第、內涵嚴重偏離真正的聲聞解脫道,因為不信有大乘佛法,不信有三乘法,不如實知三乘法之間的差異,亦不信有本識如來藏恆常不滅故,所以不相信人有八個識,亦不相信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以眾生無有佛性故,一切眾生吾皆可殺可食。於是彼等食肉人貪染於眾生肉者,漸漸不相信佛說有六道輪迴,亦不相信佛說殺生食肉之輪迴果報。

仁者當知,我殊勝佛教三寶眾,如今為何在世人眼裡得不到敬重?因為佛門裡有附佛外道喇嘛教的吃肉喝酒玩女人,再加上南傳佛教的好食眾生肉故,然後污衊如來自己也在吃眾生肉,污衊如來允許一切佛弟子吃眾生肉。令世間人及諸外教對我佛門三寶輕賤之!難不成佛教之慈悲清淨,還不如一貫道、印度教等吃齋宗教嗎?又仁者覺得清淨的佛教徒們,會允許外道罵我們佛弟子「皆是食肉的羅剎種性」否?如今喇嘛教吃肉喝酒玩女人,已令外道恥笑我佛法污穢不堪,如今南傳佛教以種種謗佛謗法之大邪見,作為自己堅持貪著肉味之藉口者,您能說這是符合佛法戒律?

因時間有限,略以此淺見與大德商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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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16:「如提婆達多。言我是大師。非沙門喬答磨。五法是道。非喬答磨所說八支聖道。所以者何。若能修習是五法者。速證涅槃非八支道。云何五法。一者盡壽著糞掃衣。二者盡壽常乞食食。三者盡壽唯一坐食。四者盡壽常居逈露。五者盡壽不食一切魚肉血味鹽酥乳等。是謂破羯磨僧、破法輪僧」

 

《毘尼母經》卷4:「提婆達多破僧有五法。一者盡形壽乞食。二者糞掃衣。三者不食酥鹽。四者不食肉魚。五者露坐。以此五法僧中行籌。可者受籌。爾時座中有百比丘受籌。阿難即眾中脫僧伽梨擲地唱言。此是非法。有五十大上座亦脫僧伽梨擲地。諸比丘以此因緣具白世尊。佛言。此便是地獄人。當入阿鼻地獄一劫。不可救也。此破僧犍度中廣明。上提婆達多五法不違佛說。但欲依此法壞佛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