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Truth of Tibetan Buddh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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über die Dalai Lamas

佛教未傳入西藏之前,西藏當地已有民間信仰的“苯教”流傳,作法事供養鬼神、祈求降福之類,是西藏本有的民間信仰。

到了唐代藏王松贊干布引進所謂的“佛教”,也就是天竺密教時期的坦特羅佛教──左道密宗──成為西藏正式的國教;為了適應民情,把原有的“苯教”民間鬼神信仰融入藏傳“佛教”中,從此變質的藏傳“佛教”益發邪謬而不單只有左道密宗的雙身法,也就是男女雙修。由後來的阿底峽傳入西藏的“佛教”,雖未公然弘傳雙身法,但也一樣有暗中弘傳。

但是前弘期的蓮花生已正式把印度教性力派的“双身修法”帶進西藏,融入密教中公然弘傳,因此所謂的“藏傳佛教”已完全脱離佛教的法義,甚至最基本的佛教表相也都背離了,所以“藏傳佛教”正確的名稱應該是“喇嘛教”也就是──左道密宗融合了西藏民間信仰──已經不算是佛教了。

   
                  我令人羞愧的“男女雙修”經歷!(騙母女一起加入雙修行列)

(是真善忍還是真殘忍?)


我令人羞愧的“雙修”經歷

(騙母女一起加入雙修行列)
 

(作者:陳 霞  來源:凱風網 )
 
 
  我叫陳霞(化名),今年46歲,現住吉林省遼源市龍山區東吉街十五委,原是長春一汽遼源制泵廠的一名工資核算員。我原本有一個很幸福的家庭,丈夫和我 都有一個比較體面的工作,兒子既活潑又懂事,可自從1999年我迷戀上法輪功後,家裡就被我折騰得面目全非了。特別是2004年,我執迷於李洪志的歪理邪 說“男女雙修”後,更是讓我失去了人性。

  我是1999年初,經人介紹開始接觸法輪功的。或是因 為工作緊張的原因吧,那些年身體一直不是很好,總是神經衰弱。聽說習練法輪功能夠祛病強身,有病不用吃藥,還可以修身“成佛”,於是便對法輪功崇拜得五體 投地。每天只要一有時間,我就坐下來學習法輪功法,聽錄音,看光盤,把與同修的交流心得記在筆記本上,還與人一起四下去會功。起初,我對家裡的事情還過問 一下,時間長了,就完全把家裡的事情拋在了腦後,每天就是一門心思地想著如何《轉法輪》,“上層次”。丈夫見我一天總是磨磨蹭蹭(版按:做事情心不在焉、慢慢吞吞) ,對家事不管不問,甭說孩子上學接送了,就連兒子學校的家長會也不再參加一次,很是擔心。勸我不要再練習法輪功了,說哪有這樣的“真善忍”,連自己的親人都不知道關心,對自己的家庭一點責任心都沒有。我說,你懂啥,我要是練好了咱們家就什麼都有了。


  1999年7月22日,國家宣布取締法輪功,我感到很不理解,心想,這麼好的功法怎麼就是邪教呢,於是我就串通一些功友去省會長春“護法”、“弘法”、“講真相”。

  由於對李洪志的“圓滿”和“上層次”痴迷得太深,在單 位也是整日裡魂不守舍。一天在下班回家的路上,由於我滿腦子子都是“轉法輪”,起著自行車走錯了車道,被迎面駛來的摩托車刮倒,胳膊和腿摔破了。可回到家 裡,我卻暗自慶幸,以為是“師父”“法身”庇護,要否則自己怎麼還能回到家中。


  2004年,我們工廠因效益不好,我和一些同事被買斷 工齡(版按:資遣)。看到別人很沮喪的樣子,我卻滿不在乎。心想這下子我完全可以潛下心來好好練習法輪功了。就這樣,在下崗後的很長時間裡,我不顧家人和 社會的反對,繼續偷偷練習法輪功。可是,不管我怎樣練習,總覺得自己功力進步不大。也就在這時,我想到《轉法輪》上 “師父”講的“男女雙修”,我一下子像發現了新大陸似的,心想我“上層次”慢是不是自己陰陽失衡造成的。《轉法輪》上說“因為人身自有陰陽存在,在陰陽的 作用下,自身就能達到陰陽平衡,也就能夠產生出許許多多的生命體”。我就把我的這些想法告訴了一個姓陳的男功友,他很認同,並主動約我去他家進行“男女雙修”。


    也許我太相信李洪志了,再加上那名姓陳的功友的蠱惑,經過“男女雙修”後,我感到身體好像比過去強了,“功力”也有了進步。其實這完全是一種精神刺激,是心理學說的那種“暗示”作用。但是當時我卻昏了頭,認為是“男女雙修”的結果。這樣為了達到自己盡快“上層次”的目的,我每周都到那位姓陳的功友的家裡,一邊與他切磋法輪功,一邊與他進行“男女雙修”。在他的慫恿下,我還把平時與我比較要好的兩個“同修”也拉了進來。這兩個人是母女,我們在一起習練法輪功多年,女兒身體不是很好。當她們初次面對同一個男人感到害怕與羞澀時,我在一旁還說:

這有什麼,這是往‘高層次’上帶你呀!這是最神聖、最快捷的練功方法,要不是咱們關係好,我還不領你們呢。”


在我的鼓動下,她們母女也加入到我們“男女雙修”的練功行列中
(版按:女人騙女人去搞雙修最容易。所以深信雙修的男人雖然很下賤,但是深信雙修的女人更惡毒!因為同為女性更具說服力。)


  由於“男女雙修”的原因,我與我丈夫每月很少過夫妻生 活,總是以身體不舒服為借口搪塞他。久而久之,他終於發現了我的秘密,就和我大吵大鬧起來。我的公公婆婆勸我也不聽。我七十多歲的老母親,身體本來就不 好,知道這件事後,老淚縱橫。孩子也對我投去憤恨和鄙視的目光。可我就像中了邪似的依然我行我素,因為我相信有失就有得。為了防止他們干擾我“上層 次”,2005年我向我丈夫提出了離婚,主動淨身出戶,孩子歸了他,我在外面租房住。

  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在不久的一次我們幾人正在“男女雙修”的時候,被公安機關發現,我因此受到了法律的懲罰。

  現在,我在反邪教志願者的幫助下,徹底擺脫了法輪功。 但是一想起這些年來,自己不能孝敬自己七十多歲的父母、公婆,把兒子推給跟我離了婚的丈夫,沒有盡到一點兒一個做女人的責任,而且還讓家人因為我的所為蒙 受巨大羞辱,心裡就非常難受。特別是還把我的功友給坑了,害得她們母女都與自己丈夫離了婚,家庭破裂,身心受到巨大傷害,就越發覺得自己當時真是失去了人 性。法輪功害了我,而我又害了別人,法輪功真是太邪了。現在,每當我想起練功時的那段經歷,我都羞愧難當。

(為保護個人隱私,文中主人公採用了化名)
 

http://www.sxfxj.com/jf/kjbnews/News_View.asp?NewsID=9837 

結論:

所以不論是哪個宗派的男女雙修,全部都是騙財劫色、性侵婦女的色狼神棍。牠們的色狼性侵本質統統都是一樣--都是假藉宗教之名,而行騙財騙色之實。大家要注意,雙修就是洩慾、縱慾,沒有任何一種男女雙修可以教人解脫、開悟或消業、驅邪,遑論能即身成佛?

但是現在的神棍都不敢明目張膽的以雙修名義,要求女信徒配合作法,故意找一個女眾站在旁邊看,好讓受害者放下心防。再以畫符藉口在女信徒身上觸碰,或叫信徒脫衣服在身上以筆畫符作法,最後再以男女雙修作為性侵手段得逞。

如果女信徒屬於機警類型,神棍會要求信徒喝下不明符水或飲料,其中可能摻入迷藥,以迷姦方式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