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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雙修”使母女倆失去了家庭 (法輪功神棍 以男女雙修騙一對母女上床) |
一九九八年秋後,我因為身體不適(血壓、血糖偏高), 心情煩躁(也是許更年期的原因),村裡面有些人在練法輪功,出於好奇和治病的原因,我也就懵懵懂懂的加入了,由於我性格比較外向,練了一段時間後,身體感 覺比先前好多了,我越練越有勁,慢慢地成為我們村的組織者,經常組織他們在我家中修煉、打座,發正念。 1999年7月,國家取締法輪功後,經過村、組干部做 工作,我寫了保證書不再修煉法輪功,實際上我內心從沒放棄法輪功,在村裡面組織一些婦女在我家中偷偷修煉,村幹部知道後經常做我的工作,為了繼續修煉法輪 功,又不會讓村組干部知道,經功友介紹,我就到東街村修煉,也就是因為到東街村修煉,給我埋下了禍根,現在想起來讓我後悔終生。並在我的影響下,女兒也修 煉了法輪功。 因為東街村在城區,交通方便,來東街村修煉的人涉及四、五個鄉鎮。有個叫蘇雲生的人,我們稱他為“蘇老師”,人家電腦、打印機都有,我們經常從“蘇老師”家領取傳單,回去散發,他也經常給我們講經文,說得最多的一句話:我是李洪志在林州的化身,李師父委托我在林州發展弟子,孝敬我就等於孝敬李洪志師父。只有跟師父“雙修”,才能祛病、消災,到天國才不會受罪。而且他還讓同他“雙修”過的女人說體會,並且說:只要你是真心修煉的就不會拒絕“蘇老師”,如果你拒絕了,就說明你不是真心的。每次去的時候,我女兒也在場,“蘇老師”還說,我會抽時間到每家每戶傳經,讓我們每個人都留下了電話號碼。 2004年8月的一天,“蘇老師”來到了我家,當時我女兒在家,我男人常年在外打工,他掏出10元錢,讓我女兒去給他買煙,趁我女兒出去買煙的功夫,我半推半就地與他“雙修”了。 以後,他每隔半月20天總要來我家一次。 2005年春節過後的一天,我去外村散發傳單,我女兒與小外孫在家。臨近中午的時候,我回到家,一看我女兒與姓蘇的赤身裸體睡在一起,我又氣又急又恨,順手拿了個東西就砸了過去,姓蘇的還恬不知恥地說:同你們雙修是你們母女的福份,有的想雙修,我還不願意的。就這樣我們母女倆在修煉法輪功的路上越陷越深。 2005年5月26日,我們母女倆從姓蘇的家裡取回大量的法輪功反宣品,趁著深夜,在村內、村外張貼、散發。由於數量巨大,案發後我們母女倆分別被判處了3年和4年有期徒刑。聽辦案民警講,蘇雲生以雙修名義與10多個女性發生了關系,他也被判刑,受到了應有的懲罰。 事情敗露後,我男人和女婿分別與我們母女倆離婚,小外孫也判給了女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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