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Truth of Tibetan Buddh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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über die Dalai Lamas

佛教未傳入西藏之前,西藏當地已有民間信仰的“苯教”流傳,作法事供養鬼神、祈求降福之類,是西藏本有的民間信仰。

到了唐代藏王松贊干布引進所謂的“佛教”,也就是天竺密教時期的坦特羅佛教──左道密宗──成為西藏正式的國教;為了適應民情,把原有的“苯教”民間鬼神信仰融入藏傳“佛教”中,從此變質的藏傳“佛教”益發邪謬而不單只有左道密宗的雙身法,也就是男女雙修。由後來的阿底峽傳入西藏的“佛教”,雖未公然弘傳雙身法,但也一樣有暗中弘傳。

但是前弘期的蓮花生已正式把印度教性力派的“双身修法”帶進西藏,融入密教中公然弘傳,因此所謂的“藏傳佛教”已完全脱離佛教的法義,甚至最基本的佛教表相也都背離了,所以“藏傳佛教”正確的名稱應該是“喇嘛教”也就是──左道密宗融合了西藏民間信仰──已經不算是佛教了。

   
                  ◆ 與尊敬的索達吉堪布商榷:關於答濟群法師男女雙修的論據問題


(圖:索達吉堪布與濟群法師,二位邪師徒一顯一密、一搭一唱,譜出一段男女雙修的和奏曲,叫多少佛弟子被他二人誤入歧途,跳入雙修的地獄火坑?)


與尊敬的索達吉堪布商榷:

關於答濟群法師男女雙修的論據問題

文/慚愧居士

 


         首先聲明,我一直以來對索達吉堪布是很尊敬的,以為索達吉堪布是一位了不起的真正的大法師。
 
         尊敬的索達吉堪布在與濟群法師探討關於雙修的問題時,為了證明雙修的正當,而提出許多論據,認為佛陀即使是在顯教中也曾開許雙修,或者說開許淫欲。
 
    文章節選如下:
 
 《律藏》中就記載了這麽一個公案:
  有一阿羅漢名為色迦桑目,她原本是一普通女眾,後通過修法而得阿羅漢果。在其顯現為得果比丘尼時,未生怨王與她行邪淫,但因她早已斷除了貪欲之心,故在整個過程中未有絲毫出自個體貪心指使下的樂受。釋迦牟尼佛後來說她盡管身為比丘尼,但因未生真實貪心之緣故,所以並不能將其行為判定為破戒。不僅對阿羅漢作了如是開許,《律藏》中還記載了一個已斷除了欲界貪欲的出家人,盡管也與人行過邪淫,但釋迦牟尼佛依然沒有將他的行為指斥為破戒,因他也無有絲毫貪愛故。這個出家人還僅僅只是斷除了欲界貪欲,但佛陀亦對他的行為作了開許。

  大乘經典中再次對未被貪心所攝的所謂破戒之淫行作了相應開許,這方面的一個最典型的例子來自佛祖釋迦牟尼佛。

  據一些大乘經論記載,釋迦牟尼佛有一世曾轉生為婆羅門子星宿,他於四萬兩千年中一直行持梵凈行。其後在一王宮中偶遇一位商主之女,那女人一見相貌莊嚴之星宿,心性立刻就動搖起來。她未有絲毫懷疑、猶豫,當下即在其腳下頂禮。星宿頗感震驚,就問她何以如此,女人此時就大膽表白說要做星宿妻子。星宿當然要予以回絕,他誠懇說道:“我乃持梵凈行者,豈可隨貪欲而轉,故實無法與你共同生活。”但女人心意已絕,她當下表示若星宿不能同她共結連理,她馬上就會因悲傷過度而自殺身亡。當這個嚴肅的問題擺在星宿面前時,他不覺陷入兩難的處境之中:若與女人結為夫妻,四萬兩千年行持梵凈行之功德、努力頃刻間就灰飛煙滅;但若拋下女人自顧自修行,她又可能因我而死。星宿原本已扔下女人徑直走開,但在走過七步之後,對這個女人的悲憫之心終於讓他停住了自己的腳步。他下定決心,只要能令這個女人不再感受痛苦、不會因情喪命,自己即便舍棄戒行,並因此而身墮地獄也在所不惜。打定主意,星宿便於隨後之十二年中與那女人生活在一起。最後他則再次出家並修持四梵住,且於死後轉生梵天。以他當時憑大悲心攝持所行之故,星宿反因此而迅速圓滿了四萬大劫資糧。

    由此可見,對某些眾生來說當數必墮地獄之惡業,菩薩若能以悲心及善巧方便行持,反倒可以之而積累起無數福德資糧。若小乘、大乘戒律都對非以貪心及愚癡所攝之所謂邪淫作了方便開許,那麽以理推之,無上密乘在同樣的指導思想下特殊開許個別修行人將貪欲轉為道用也就更不足為奇了。出於密法要求保密的基本原則,這裏不可能廣說具體的行為細則。但我們內心應該明白一點,即對三乘戒律、對三乘一切表面上的互相違背之處,都應該持有這種圓融不二的觀點。

  如果說前面所著重探討的是判定破戒與否的一個標準--有無離貪之心與方便善巧,那麽下面即將展開論述的則是另一個判斷指南與旨歸--是否遠離了執著。脫離不了執著的守持戒律,其戒行又焉得究竟清凈。考察男女之間的所謂淫行時,也必須參照此條標準。

  《寶積經》中非常明確地宣說了“行”清凈戒與“見”清凈戒的區別:“迦葉!若有比丘住清凈別解脫戒,善護根門,一切行為皆如律制,乃至微細毀犯亦無,清凈一切應行學處,然唯執有我我所,迦葉!是比丘名第一破戒,似善持戒。若比丘具足修行十二杜多功德,然比丘見有所得,住我我所,迦葉!是比丘名第四破戒,似善持戒。” 《大集經》中又說:“若有菩薩自作是言,我是持戒,彼是破戒,如是菩薩,名誑如來。”以此之故,《大智度論》中也說:“下人破戒,中人著戒,上人不著戒。”

    由此觀之,如破除不了我與我所之執著,則決定不得見清凈戒。而異生位之凡夫,尚未離開三輪執著,這樣看來,即便他們將根本與支分戒嚴持不犯,也只能算作行清凈戒圓滿而已,故而見清凈戒的能持與否才是衡量一個修行人戒律是否清凈的最根本之標準。這個標準是如此之高,以至於已得聖果之阿羅漢都不能被稱為戒行究竟清凈。這個觀點對許多小乘修行人來說,也許實在是有些不可思議;但對大乘修行人來說,它卻是一條顛撲不破的真理。那麽對密乘的有些戒律,我們的眼光同樣也應該放長遠一點,畢竟對所有未接受過密乘灌頂的人而言,這都是一個讓他們倍感陌生的領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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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以前,一直沒有認真看過,或者沒有因緣看,也不太關注,因為索達吉堪布如此的大法師所說應該不會有什麽問題。但是這兩天我開始關註關於雙修的問題,無意中又看到了索達吉堪布關於雙修的開示。總體上很好。
 
        但是,當看到索達吉堪布所引用的經典中乃至律藏中關於佛陀開許淫欲的論據時,我覺得這些論據都是值得商榷的。
 
       1、關於那個比丘尼阿羅漢,她是因為過去世惡業,而被未生怨王強姦的,而且並不是雙修行為,而且這位阿羅漢比丘尼被強姦的時候,因為已經斷除了欲界的煩惱,所以不會生出快感,所以沒有犯戒。但是這與依賴男女性交的快感來達到精神的極度集中而導致的所謂的禪定而言,完全是兩回事。所以,將這個例子作為佛陀開許淫欲乃至雙修的論據是錯誤的。
 
        在戒律中,小乘戒律是根本戒,而殺盜淫妄又是根本中的根本戒,在戒律中規定,如果比丘比丘尼被強姦(或雞姦),如果產生快感則犯重戒。如果沒有產生快感則不犯戒。因此即使是小乘的戒律也不以事相所謂的行為有無性交之行為判斷,而是以是否受樂為標準。受樂則犯戒,不受樂則不犯戒。因此,即使是被強姦如果受樂都是犯重戒的行為,更何況伺求異性,在欲樂的快感中追求所謂的證悟,與比丘尼被強奸而世尊並不認為犯戒不能相提並論。
 
       而且世尊認為被強姦的比丘尼阿羅漢沒有犯戒,並不代表佛開許這種行為。何謂開許?所謂開許就是允許,不禁止甚至鼓勵。在這裏絕對不能認為是世尊開許這種行為,而只是這種行為在業力的牽引下不可抗拒的發生了,只能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做適當的處理,僅此而已,決不是佛開許這種行為。不是允許甚至鼓勵此種行為。
 
       如果出家人並非被強姦,而是主動的行淫,那麽不以有無快樂為持犯之標準,只要有動機有行為,只要生殖器接觸就已經犯戒。而且是波羅夷罪,不通懺悔!逐出僧團。佛制定戒律是非常的合情合理的,並不是脫離實際制定一些難以實行的教條。
 
       2、其次,關於世尊在因地修菩薩行,投生為婆羅門子星宿時,已經堅持了四萬年清凈梵行,遇到一個全身心愛慕自己的女孩,以至於如果不能結婚則必死無疑,這時候菩薩的慈悲心戰勝了守持戒律的心,因此圓滿了四萬大劫的成佛功德資糧。其實,這怎麽能成為佛陀開許淫欲乃至雙修的論據呢?這是因為菩薩的純粹利他的慈悲心戰勝了自利的清凈梵行心,以犧牲自我四萬年梵行的功德而拯救他人的性命,須知這在一個修行梵行的人來說,梵行對於他來說那比生命都重要的多,而現在卻因為為了拯救他人一旦舍棄,這完全是忘我利他的大乘菩薩行。這和追求欲樂來達到所謂禪定進而修習成就空性成就的所謂雙修完全是不是一個概念,根本沒有相提並論的可能性。
 
       而且,世尊因地時所受之婆羅門子星宿在捨棄自己的梵行而與少女結婚的時候,並沒有絲毫的對女人的貪念,而且也絕對不會有我要以我捨棄梵行的拯救一個生命的行為圓滿我的成佛資糧,如果星宿有這樣的念頭,則是有偷心,則絕對不可能圓滿四萬劫的成佛的功德資糧,因為已經有了我執我相。
 
       正因為星宿是在萬般不捨的情況下,為了拯救少女的性命,毅然決然的做出捨棄自己四萬年的梵行而拯救少女的性命,這完全是無我利他的大乘菩薩行,和淫欲完全沒有任何關係。
 
       放棄梵行也未必就一定下地獄,除非受戒,如果未受戒,則只是前面四萬年梵行半途而廢徒勞無功而已。對於一個修梵行者來說,這是一個很艱難的決定。決不是見色起意好色無恥之徒所想象的那樣,既玩了女人,獲得了行淫的快樂,又滿足成佛的四萬大劫功德資糧。何樂而不為?甚至趨之若鶩,躍躍欲試之徒可以想象的

(kc版按:當星宿捨棄梵行時,就表示他當時放棄了婆羅門出家人的身份,也就是還俗,然後再娶這位女子攝受她,而不是保持出家人的身份來接受此女人。可是邪惡的喇嘛教儘都是一些身著沙門服,住在寺廟裡殺生吃肉喝酒,竟然還藏汙納垢在晚上玩女人搞雙修,淫人妻女,然後將自己這些不知羞恥的行為,比喻成是聖人的境界,還將這些污穢的外道法安立一個好聽的佛法名稱叫「悲智雙運」。然後以此來欺騙天下人,說男女交抱在一起,男的代表慈悲,女的代表智慧,說雙修不是一般人可以修的,雙修不是一般人所想的男女性交;再恐嚇天下人,未經上師灌頂不可讀、不可修雙修寶典,若任意誹謗雙修者要下金剛地獄。

其實我們並不擔心會下金剛地獄(因為三界中根本沒有金剛地獄嘛)。我們擔心的是這些主張雙修搞雙修淫人妻女的密宗喇嘛,未來要下無間地獄,還要拖著一堆人跟著他們下墮啊,今天我們以施無畏印,想要救他拉他們上岸,可是他們卻不願伸出手,還要反咬我們一口。你說如此邪見眾生好不好救?)

 
       這和用涉獵異性,積極追求男女的欲樂來達到身心專一的禪定有什麽關係呢?這完全不是一個概念。
 
       因此,這個論據根本不成立。

 
      3、  至於引用《大寶積經》,《大集經》以及《大智度論》的內容來看,我不知道是索達吉堪布有意的還是無意的曲解經義:  
 
      《大寶積經》“迦葉!若有比丘住清凈別解脫戒,善護根門,一切行為皆如律制,乃至微細毀犯亦無,清凈一切應行學處,然唯執有我我所,迦葉!是比丘名第一破戒,似善持戒。若比丘具足修行十二杜多功德,然比丘見有所得,住我我所,迦葉!是比丘名第四破戒,似善持戒。” 
 
     《大集經》中又說:“若有菩薩自作是言,我是持戒,彼是破戒,如是菩薩,名誑如來。”
 
        以此之故,《大智度論》中也說:“下人破戒,中人著戒,上人不著戒。”
 
       把這些經文當作是可以破戒的論據,或者佛開許行為不清凈的論據。這是完全錯誤的。此三段經文被尊敬的索達吉堪布,當作是不應當執著戒律,不應當執著行為的表象,持戒就是執著,就是低級的修行層次,而不持戒,或者隨便做什麽無所謂持戒不持戒就是不執著,就是高等的修行層次。這是完全的曲解經義,是完全錯誤的。
 
        在《大寶積經》中,佛之所以批評行為上持戒而在內在並未證悟空性,並未達我法二空而持戒,只是執著持戒的形象,而內心沒有智慧,違背了佛陀制定戒律本懷,佛陀制定戒律的目的是為了讓佛弟子更好的修行定慧,增長智慧,早證無生法忍,乃至成就無上菩提,持戒只是方便,目的是為了證得智慧,所以批評這種將持戒作為究竟,而不追求智慧,內心沒有智慧並且以戒律盯著他人的行為測量它們所謂的比丘。因為比丘有二義,勤修戒定慧,熄滅貪嗔癡。又有上乞佛法下化眾生之義。若比丘只在事相上修行,而不追求智慧解脫,所以世尊斥為第一破戒。但絕對不是鼓勵破戒,甚至贊嘆淫欲,鼓勵雙修。
 
        決不是鼓勵可以隨意毀犯戒律。而是批判這種不求智慧,執著戒律事相以為是究竟,就是佛法的全部的,不知道戒律雖是無上菩提之本,但持戒並不是目的,是為了開智慧。世尊所批判的就是這種將持戒作為修行之目的的比丘比丘尼為第一破戒。
 
       在《大集經》中,世尊之所以斥責這樣的菩薩是欺誑如來,因為這樣的菩薩沒有斷除我執,不能廣利眾生,而自稱為菩薩,因此斥為欺誑如來。並不是說菩薩可以破戒,並不是贊嘆破戒,更不是說持戒不如破戒。
 
       《大智度論》,許多愚癡的人,看到這句話或許以為龍樹菩薩是在講,下等的人破戒,中等的人還在執著戒律的事相,而上等的人戒不戒無所謂,持戒犯戒沒有兩樣,無所謂戒律不戒律,這樣的人才是最高的人。這是完全錯誤的理解。
 
        正確的理解應當是,下等的人連事相上的持戒都做不到常常破戒;而中等的人能夠嚴持戒律,學習一定的戒定慧,但是並沒有完全通達二種無我智慧有限,不能廣利眾生;而上等的人則任運的對於戒律持而不犯,正如孔子所謂七十從心所欲不逾矩的寫照,上等的人是根本不會去做犯戒的事情,因為他的煩惱已經斷了,犯戒是煩惱的體現,不是智慧的體現。絕對不是無視戒律,持戒犯戒沒有差別了,隨意妄為之意。
 
        龍樹菩薩在《大智度論》中的一段話,所謂上等人不著戒,這是這一段話的核心與要害,也是許多愚癡邪見的人出錯誤的地方,在這句話的理解上是正見與邪見的分水嶺,須知上等人不著戒,並不是邪見的人所理解的那樣上等人就忽視戒律胡作非為,無所謂持戒與否,而是說上等人因為內心清凈,煩惱淡薄,自然而然任運的持戒不犯並進而如《金剛波若波羅密經》所謂“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而不是修一切惡法,或者說善法惡法一起修。
 
       所謂上等人不著戒,是指上等人雖然住於凈戒,而心無持戒之相,任運自然的持清凈戒律,而不住持戒之相,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心恒清凈,不自以為我住清凈戒律。這才是上等人的持戒而不著戒,決不是說上等人在戒律上可以打折扣,持不持無所謂。甚至搞搞男女雙修。
 
        何謂不生不滅,慧能大師解為,惡法不生,善法不滅。《維摩詰所說經》中,文殊師利菩薩與維摩詰居士的對話:
 
       “文殊師利又問:‘生死有畏,菩薩當何所依?’維摩詰言:‘菩薩於生死畏中,當依如來功德之力。’ 文殊師利又問:‘菩薩欲依如來功德之力,當於何住?’答曰:‘菩薩欲依如來功德之力者,當住度脫一切眾生。’又問:‘欲度眾生,當何所除?’答曰:‘欲度眾生,除其煩惱。”  又問:‘欲除煩惱,當何所行?’答曰:‘當行正念。’又問:‘云何行於正念?’答曰:‘當行不生不滅。’又問:‘何法不生?何法不滅?’答曰:‘不善不生,善法不滅。’又問:‘善不善孰為本?’答曰:‘身為本。’又問:‘身孰為本?’答曰:‘欲貪為本。’又問:‘欲貪孰為本?’答曰:‘虛妄分別為本。’又問:‘虛妄分別孰為本?’答曰:‘顛倒想為本。’又問:‘顛倒想孰為本?’答曰:‘無住為本。’又問:‘無住孰為本?’答曰:‘無住則無本。文殊師利!從無住本,立一切法。’”
 
        以無住為本,最後歸結是祖師禪。無住為本,立一切法,這裏的一切法是指善法,不是指惡法。非要找一個女人來搞雙修才能證悟,而且最高的修法,這是住還是不住?所謂欲貪以虛妄分別顛倒想為本,這裏消滅虛妄分別和顛倒想的目的是為了消滅欲貪,並不是用欲貪的方式來消滅虛妄分別和顛倒想。那種男女雙修錯誤的修行方式就在於,他們顛倒了因果,倒因為果,倒行逆施。
 
       修行的次第應當是步步深入,最後達到無住。欲除虛妄分別顛倒想,畢竟無住,應當先斷欲貪,而不是相反。
 
       但是最後的結果不是善惡不分,而是善法不滅,惡法不生。否則就失去了善惡的標準,是斷滅見,邪見,是拔無因果見。
 
       雖然無住,但卻恒住於善法,任運的善法不滅,惡法不生。雖恒住善法,而不生住善法之念之相。是為無住為本,從此立一切法,此當為善法,否則諸佛之凈土不能成就,諸佛之凈土不是染汙法所能成就的。
 
        法本身沒有善惡,佛魔共有,但是,在最後的取捨上,一定要捨魔道入佛道。這才是佛弟子,否則即是魔種。
 
       如果不如是次第而修行,而是先達無住為本,則已經是最高境界,無住即是諸佛之所住,更不須斷虛妄分別,斷妄想,更不須起欲貪之男女雙修而證無上菩提。
 
       顯密二宗,顯者,密之詮也;密者,顯之用也。顯密是相輔相成的。性相二宗,性者,相之體也;相者,性之表也。佛教總體,顯密性相,如是而已。沒有什麽更神秘的東西。
 
       所謂不持而持的境界。決不是把不持戒當作是持戒,持不持戒無所謂的那種所謂的錯誤的不著戒。
 
        因此引用的上面三種經文用來破除佛陀所制定的清凈律儀是完全沒有道理的,或者說以為持戒只是心上的事情,將理事割裂,只要心清凈則一切法都清凈,這句話在理上說非常的對,但是在事上呢?譬如說在理上,一切眾生本來成佛,但是在事上眾生就是眾生,佛就是佛。絕不可能因為你在理上認識到了眾生本來成佛,因此在事上也不須修行便也成佛了。持戒以行的清凈來證得理的心的清凈,反過來以心和理的清凈來莊嚴自身以及佛土。最後才是身心國土皆悉清凈,成就圓滿無上菩提。
 
         如果用上述的經典來說明,只是行為上的清凈並不是圓滿的清凈,而且還要心的圓滿的清凈,身心兩者皆悉清凈方為持戒圓滿。是對的,也是佛的本意。但是如果說只側重心內清凈,而可以因此忽略行為的清凈,則不可取。不是佛的本意,是對佛經的曲解。
 
        佛陀上述的開示,決不是鼓勵破戒,或者佛認為行為的持戒不重要,如果這樣理解就是錯解經義。而是說持戒不能捨本逐末,不能僅僅在事相上持戒,而且更要增長智慧,破除我法執,達到任運持戒之解脫境地。絕不是說可以破除戒相,決不是可以破除事上的持戒。解脫決不是可以胡作非為了,所謂的解脫,用孔子的一句話叫做,隨心所欲不逾矩,也就是內心的煩惱止息,自然而然的就不會去做損害眾生違背戒律的事情,乃至無我利他修六度萬行利樂一切有情。決不是解脫了,因此,可以做一切汙穢行以顯示自己的解脫境界,這是錯誤的。
 
      
 
 
 
                                                                       文/慚愧居士  2012年2月29日
 
另外尊敬的索達吉堪布還提到:

      【當然了,如果有個別根基對路的人,他們已能認清煩惱即是菩提的本質,並對諸法自性有了清醒、堅定的定解,他們則可以此方式而成就,這一點在顯宗經論中也有所反映,如《楞嚴經》云:狂心頓歇,歇即菩提;《華嚴經》云:“吾與一切佛,自性平等住,不住亦無取,彼等成善逝,色受想行識,無數善逝眾,彼成大能仁。”;《維摩詰所說經》又雲:“為增上慢,說離淫怒癡名為解脫;無增上慢者,說淫怒癡性,即是解脫。一切塵勞,即如來種。”;《文殊幻化經》則云:“非除輪回而修涅槃,是緣輪回即是涅槃。”;六祖惠能大師也說“煩惱即菩提”。。。。。。這些教證都在明確告訴我們,大乘顯宗同樣認為依靠煩惱即能獲得無上正等覺,此種思想在《無垢稱經》中表達得更明顯。】

      其實,我不知道索達吉堪布是真的沒有理解經義,還是故意歪曲經義? 佛在《維摩詰所說經》說為增上慢者說離淫怒癡名為解脫,為無增上慢者說,淫怒癡即是解脫,一切塵勞即如來種。這句話應該怎麽理解呢?決不是像尊敬的索達吉堪布所解釋的那樣,在煩惱本身就是菩提,或者要依靠男女雙修的煩惱來證得無上菩提。

       而是說諸聲聞人以解脫為究竟,並且以此為足,離淫怒癡以為究竟圓滿,而不行廣大菩薩行開方便慧,不行六度萬行,不誌求成就無上正等正覺,佛為此一種人說離貪嗔癡為解脫究竟,而這類定性聲聞被佛斥為增上慢者,何謂增上慢?自己不如別人卻自以為和別人相同相等,那些聲聞阿羅漢也自以為自己和佛是一樣的境界乃至智慧等等自己與佛沒有差別,所以,佛斥次一等人為增上慢者。但佛還是慈悲接引,為他們說離淫怒癡即是究竟解脫。

       而大乘菩薩或者發大心菩提心之聲聞人則不如是,他們不僅自己斷除淫怒癡,也就不可能再去以男女雙修的方式來達到所謂的究竟圓滿,而是說,雖然自己已經解脫了淫怒癡的束縛煩惱,但是並不以此為足,發無上菩提心,更行無量菩薩行,在與有淫怒癡的眾生中,行六度萬行,行四攝法,攝受眾生,利益有淫怒癡的眾生,並且在此過程中磨練自己開發自己的後得智方便慧,以期成就無所不知的一切智智者,成就完全圓滿的無上正等正覺。而決不是要自己去行煩惱之事,這是錯誤的理解。因為眾生有無量無邊種種性,種種欲,所以要度化眾生是很不容易的,也需要無量無邊的智慧方便。

      所以,這句經文的意思是說定性聲聞以離貪嗔癡為究竟滿足,故說是增上慢人,而大乘菩薩不以離貪嗔癡為究竟滿足,更深入有貪嗔癡的無量無邊眾生中,開發自己的後得智方便慧,以期圓滿無上菩提,成為正遍知者,十號具足,所謂如來、應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 ,世間解,無上師,調禦丈夫,天人師,佛,世尊。

       這和在男女雙修的煩惱中打滾完全沒有任何關係。
 

       另外,六祖惠能大師說煩惱即是菩提,這可不是說煩惱本身就是菩提,而是說因為煩惱而痛苦,因此尋求解脫和方便將煩惱止息,轉煩惱以為覺悟,煩惱是覺悟的因,因為沒有煩惱也就不會去尋求解脫。所以從這個意義上煩惱即是菩提,而不是說煩惱本身就是菩提,這就大錯特錯了。煩惱與菩提是一體兩面,能轉即是菩提,不能轉不能消滅煩惱則不是菩提,煩惱還是煩惱。 

(kc版按:六祖所謂的「煩惱即是菩提」,這是從理證上來說一切法莫不是菩提所生之法,沒有菩提哪來的煩惱呢?所以六祖這句話,是從證悟的菩薩所住的境界來看一切煩惱即是菩提。但,若從凡夫未證悟者的立場來看--煩惱還是煩惱,它永遠不會成為菩提。因為不知道菩提在哪裡,所以根本不可能去如實現觀一切煩惱即是菩提的境界。至於密宗索達吉等諸邪師主張男女雙修是快速成佛的大法,主張修氣脈明點,說「明點」是男性精液、女性經血,將男精女血說成是紅白菩提,人間一切邪惡荒謬之法,莫過於此。

所以對於修行人而,先要知道事與理之差別,否則容易事理不分,真妄不別,不小心造作大妄語害人慧命。如果修行人側重在「斷煩惱」的部份,那就要從事修上來談煩惱的內涵有哪些?如何斷除煩惱?找真善知識教導如何斷煩惱。

所以斷除煩惱的法是「事修」之法,不是聖者「理證」後所住的境界(煩惱即菩提),兩者不可混淆,否則就是「理事不分」;例如學禪者常走錯的歧路「以定為禪」,將打坐修禪定當作是參禪法門,這就是屬於理事不分的一種。又例如像西藏密宗這些淫欲心比較重者,就應該以「事修」法門來對治,例如「不淨觀」、「九想觀」、「白骨觀」來對治自己的淫欲心,而今有主張男女雙修的索達吉大邪師,事理不分、顛倒事理,不依正確的佛法方式對治淫心,竟然「以淫樂為禪」、以「淫欲對治淫欲」,將印度教性力派外道的邪淫法帶入佛門中,不僅盜用佛法名相,更常有意無意曲解佛經、曲解禪宗祖師的開示,目的就是要包裝這些臭穢不堪的外道邪淫惡法,將外道法混入佛門中,欺騙善男信女、騙財騙色。

若說不斷的淫行可以止息淫欲心,那應該殺生也可以止息殺心,偷盜亦可止息偷盜心,大妄語也可止息大妄語心....,可是事實上如此非但不能對治自己的煩惱習氣,反而是火上澆油,助長更粗重的煩惱習氣;我們不妨來觀察世間上的殺生行業還是不斷在殺生,小偷愈偷愈猖狂,色情行業也從來沒有消失過。所以密宗主張「以欲止欲」完全是不符合世間情理法,更不符合佛法宗旨。同時,密宗從古至今,從來都不曾有人成功的「以欲止欲」,用男女雙修來斷除淫欲心,遑論以此開悟成佛?)
 
       煩惱就是煩惱,菩提就是菩提,如果你因為煩惱而覺悟 ,則可稱煩惱即是菩提,如果並未因煩惱而覺悟,煩惱還是煩惱,和菩提沒有關系。另外,也可以理解為在,度化有煩惱的眾生中,開發後得智,開發方便慧,從而成就無上正等正覺。因為根本智易得,後得智難開。根本智,聲聞人也有,也已經得到了,但是佛的一切智智,方便智,後得智,聲聞人是沒有的,這需要無量無邊的菩薩行,在度化無量無邊眾生的過程中積累。不是證悟所能得到。要想成就究竟圓滿的佛果,六度萬行是必須的。所以,也可以從這方面理解煩惱即是菩提。
 
 
 
        煩惱即菩提《維摩詰所說經》有很好的解釋:
 【佛道品第八
 
 爾時,文殊師利問維摩詰言:‘菩薩雲何通達佛道?’維摩詰言:‘若菩薩行於非道,是為通達佛道。’
 
又問:云何菩薩行於非道?
 
答曰:菩薩行五無間,而無惱恚;至於地獄,無諸罪垢;至於畜生,無有無明憍慢等過;至於餓鬼,而具足功德;行色無色界道,不以為勝。示行貪欲,離諸染著;示行嗔恚,於諸眾生,無有恚礙;示行愚癡,而以智慧,調伏其心。示行慳貪,而捨內外所有,不惜身命;示行毀禁,而安住凈戒,乃至小罪,猶懷大懼;示行嗔恚,而常慈忍;示行懈怠,而勤修功德;示行亂意,而常念定;示行愚癡,而通達世間、出世間慧;示行諂偽,而善方便,隨諸經義;示行憍慢,而於眾生,猶如橋梁;示行諸煩惱,而心常清凈;示入於魔,而順佛智慧,不隨他教;示入聲聞,而為眾生,說未聞法;示入辟支佛,而成就大悲,教化眾生;示入貧窮,而有寶手,功德無盡;示入形殘,而具諸相好,以自莊嚴;示入下賤,而生佛種性中,具諸功德;示入羸劣醜陋,而得那羅延身,一切眾生之所樂見;示入老病,而永斷病根,超越死畏;示有資生,而恒觀無常,實無所貪;示有妻妾婇女,而常遠離五欲淤泥;現於訥鈍,而成就辯才,總持無失;示入邪濟,而以正濟,度諸眾生;現遍入諸道,而斷其因緣;現於涅槃,而不斷生死。文殊師利!菩薩能如是行於非道,是為通達佛道。】

 
        這才是真正的煩惱即菩提,也就是在眾生的煩惱中,乃至示行煩惱而心恒清凈,乃至不求自利,但求利他。這是用煩惱來修行的真義,決不是和女人搞雙修那種煩惱來修行。
 
         另外,如果說可以用行淫的方式來修行的話,來用煩惱對治煩惱,從的達到覺悟。那麽,那也只是一種煩惱而已,還有無量無邊的煩惱,依此類推,能不能用殺生的方式來對治嗔恨,能不用強盜的方式來對治不與取,能不用大妄語的方式來對治虛妄習氣?其餘一切煩惱可以想象。
 
 
 
         用印光大師的一句話就是:“聞其言則在九天之上,觀其行則在陰溝之下”。“學在一邊,行在一邊,知見愈高,行履愈下,此今學佛自稱通家者之貼骨大瘡。”
 
 
 
        這都是知見越高,走向斷滅空見,撥無因果的危害。寧執有如須彌山,勿執空如芥子許。這句話對於現在的學佛人是很有意義的。無論是顯宗還是密宗,還是性宗相宗。都有借鑒意義。
 
 
 
        最後聲明,當然我並不是反對別人雙修,我對於別人的雙修沒有任何意見,既不支持也不反對。我只是質疑(索達吉)用顯教的理論來證明雙身修法的合理性,質疑這些論據。僅此而已!
 
文章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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